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哪些情况属于非员工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情况有哪些?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在被辞退后,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是工龄十年,则最长领24个月的失业金,每月数额和缴纳失业保险基数、期限息息相关。从提交申请到领失业金,通常在一个月时间左右。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项
      合同违约金滞纳金处理是不是只能要求赔偿一项可以同时要求赔偿,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以民法典中没有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给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这显然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对民法原则与刑法原则的误解和混淆。一般认为,若承担给付滞纳金义务的一方对协...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阶段 (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需审查其是否有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资格、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盖公章确保真实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进行办理。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违约责...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上面分析,这个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呢?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本文将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过不论效力如何都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约定的,那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如下法律效力: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一、合同撤销权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一、诺成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要物合同 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便解除合同。要想解除合同,就需要有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出现才行。具体来讲,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