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品房委托销售时买受人应注意哪些事项(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发证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发证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开发商销售商品房,要求先取得五证二书。若是五证不齐,那么房产证办理下来时间长或根本办不下来,而房屋质量也是得不到保证,最关键的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审批也无法审核通过。另外,五证”不全还会出现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这边刚签订买卖合同,转头就又卖给了别的买家,这样的情况很多,而且维权也会很麻烦。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


·一、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要看小区临什么路,周边居住的人群怎么样;楼盘漂亮最终应实现与沙盘一致;楼间距宽应保障业主生活宁静、私密、视野宽阔;看小区的绿化、娱乐等设施是否健全等。 二、买房流程的具体注意事项 1、买房只看到某个楼盘的一个亮点还不够,还要去综合的考虑其它因素,如户型、内部环境、物管服务、生活成本等。 2、要看小区临什么路...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二)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婚前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算?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另外,还需要收到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不能航拍图片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唯一证据,还要看建筑是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确定一个...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成为每个父母必须关注了解的当务之急,而因中国各地教育政策差异,建议你关注拟就学的地方教育局网站,看看相关政策,或者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现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如下 ,希望能为你解决这方面问题 。 一、租房上学需要的一般性手续: 1、有一年购房或租房合同。 2、有一年的营业执照(一年的打工合同证明书)。 3、有购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有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5、有原学籍的学籍号码。 二、租房的...


·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一、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承租...


·廉租房自己装修了,退房时候怎么办?
      廉租房自己装修了,退房时候怎么办? 一、廉租房自己装修了,退房时候怎么办 廉租房按公租房进行管理的,而租住廉租房时,承租人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擅自装修的,退房时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完状。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出台后,由于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分割的有关规定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议,尤其是对于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使得许多女性觉得尤为不公,那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