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犯了重婚罪怎么解决?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男方犯了重婚罪怎么解决?1,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起诉讼而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婚罪虽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单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解除非法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犯重婚罪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当宣告予以解除。在程序上,应先处理重婚问题,然后应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再处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3,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这里所说的调解,只能对刑事部分而言,如原配偶重归于好,愿意继续在一起过夫妻生活或自诉人得到一定的补偿后自愿撤回自诉,不再追究重婚犯罪人刑事责任等。此外,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重婚犯罪案件,不适用调解。4,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有的重婚案件自诉人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与重婚犯罪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因而不能在刑事判决中并处。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在看重婚罪名是否成立时,需要知道重婚者是否符合重复登记结婚、非法与第三人同居以及单身者与非单身的非法同居。重婚罪在判决之前最好当事人们进行私下调解,以免矛盾僵化,恶化事件性质。婚姻需要法律的制约,也需要法律的维护和调解。
  
  
  


·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我们再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夫妻结婚之后在两个地方工作,导致的结果就是长期的分居导致两个人的感情慢慢冷下来,需要去重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人以为分居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那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规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


·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
      一、在家搜出毒品犯罪既遂吗?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此...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共同的财产才应该要共同的分配,而对于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


·法律规定民政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规定民政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农村的离婚率一直比较低,因为农村的离婚观念不强。但是还是存在离婚的现象,就涉及离婚财产分配,农村最主要的财产就是房子。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也就是房产的分配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那才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换言之,要是家庭本身都没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在离婚的时候也就不用对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不过一般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比较原则性法律规定,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作为民事案件,一般都只是适用简易程序,但也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有一审和二审的流程,二审主要是在不服一审的判决下提起的。那么,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


·云南非婚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怎样规定的?
      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广“二孩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不用按照计划生育规定来怀孕生子,毕竟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并未消亡。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各不一样,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故而各地的征收标准有所差异。那么在云南非婚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要想回答此问题我们认为得从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开始说起。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