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什么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1)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2)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仲裁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情况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工作单位和住所证明文件。
  (4)仲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5)如中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仲裁协议及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是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鉴定证明,公证文书。
   2、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要是想要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的话,适当了解怎样申请劳动仲裁是比较重要的。此外,您还应该知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1、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


·2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
      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1、同城转移很简单,在原单位离职人事会为你办理好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处于封存状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新公司人事,由他们去办理社保续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自然会转移到新公司名下缴费。2、异地社保转移: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赔偿。那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就将为您解答!一、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赔偿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如何投诉?
      每一名劳动者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教师也不例外。那么,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投诉的申请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知识,希望对教师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教师劳动保障找谁投诉 聘任制(签劳动合同)教师,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是公职教师,学校扣发、拖延教师的工资,可以到当地教育局投诉。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


·由总公司到分公司工作签署合同是否有效?
      由总公司到分公司工作签署合同是否有效?由总公司到分公司工作签署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内容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注重保护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利益。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


·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
      现代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一般都是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选择考研,第二种就是进入职场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选择进入职场,但是有的人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几天之后就辞职了。那么,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不管进入职场几天辞职都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