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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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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首先由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的车辆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以外的一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再由负全责自己来进行承担,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车辆等财产损失也可以主张。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肇事者赔偿,肇事者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二、车祸中受害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车辆致使一定的损害,应当先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他们的赔偿是有一定的限额要求的,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费用都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超过这个最高的限额,就是由应当负全责的人员自己的来进行承担医疗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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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扣驾驶证吗对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是不会扣押双方的驾驶证的,但是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时候,就需要把双方的驾驶证进行扣押,有可能车子要回带回去。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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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1、医药费 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 2、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精神抚慰金 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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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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