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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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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二、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很多人会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醉酒后开车并不会出问题,但是在出了事故之后却逃逸不敢面对,这时候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那就晚了,不仅酒驾是重大查处对象,酒驾肇事还逃逸的那么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所以不要在法律边缘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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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行为,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刑罚。社区矫正是对职务犯罪人员一种重要的监禁制度,带有矫正性质但是同时实施起来有难度,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一、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1、难点一:职务犯罪人员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判决生效后,有的职务犯罪人员不能勇于面对自己身份变化,失落感严重。有的人昔日位高权重,如今沦为罪犯,觉得颜面扫地、无脸见人,不愿及时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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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到判刑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到判刑流程如下:1、立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2、侦查: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3、起诉:起诉是指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的起诉,称为公诉。被害人本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起诉,称为自诉。4、审判: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


·挪用资金罪量刑
      私自未经同意就挪用资金罪是包括企业、公司和单位或者个体,滥用职权利用自己的职权去未经过同意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关于这种私自挪用公款或者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的以及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认定挪用资金罪名去量刑呢?未经同意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下,含有挪用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擅自挪用在工作单位里面的资金的犯罪行为来区分的。我们可以按照以下说法来区分的,首先按照挪用资金的多少区分,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的以及未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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