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新《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二、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非法货币出资规定货币出资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一种,《公司法》中对于货币的来源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即使是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取得的现金,公司的设立同样具有一样的效果。至于货币的非法来源责任,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的问题。关于这种运用非法货币出资设立公司的行为,存在不同的观点。第一,非法获得的现金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理由是:以此种非法货币投资不能合法地构成公司法人财产权,在他人行使追偿权时,公司具有返还义务。这是由于非法获得的现金不具有可保护的价值,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的运转和社会整体安全,如果将非法获得现金出资认为是有效的,将使合法权利人处于不利,是不公平的。第二,非法获得的现金能作为公司的出资。理由是:货币本身是种类物,持有即为所有,不存在原所有人追及返还原货币的问题。所以其引发的责任基本上都是债法方面的责任,具有高度可替代性,原货币所有人可要求返还等额的货币,或是要求损害赔偿。而非法获得人将货币向公司投资入股,形成了法律关系不仅关系到投资人个人利益,还影响到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等善于其他人的利益。这种法律关系与原货币非法取得形成的双方债权责任关系同样是司法领域内的关系,但因为牵涉利益群体多元、不特定,法律有必要维持其稳定性,即社团一旦形成,不得随意解散。第三,折中的立场看问题,即应区分非法获得资金的手段及动机,甚至应考虑获得现金的向对方善意与否。三、新公司法货币出资中的股东货币出资的规定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总之,股东尽早的把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全部出资到位的话,这才能节省公司注册的时间的。现在对出资时间不作统一的要求,但是需要股东们自己协商约定出具体的出资时间,然后就需要各位股东按照当初约定的时间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了,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时间就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企业法公司法区别在哪里?
      企业法公司法区别在哪里?企业成立之后,为了保障企业各方的利益,同时对该企业的行为作出约束,以保证各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企业法的作用则是对企业内的各种法律问题作出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些人会将企业法与公司法混为一谈,认为它们是同一种法律,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企业法公司法区别到底在哪里吧。 一、企业法公司法区别在哪里? 1、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在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出售价格的基础。我国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股权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据,一些企业的股权价格干脆就简单的...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公司类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股东拥有者不同的权利,故而也就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知道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规定,那么,该项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一、公司法同股同责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除了民事诉讼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诉讼类型关于公司的相关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公司内部可能会发生公司决议的效力问题,还有就是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纠纷,那么很多人想了解。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为公司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新《公司法》并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1、股东权纠纷 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民事案...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 在生活中会因为公司发展方向和情况导致公司法人变更的现象出现,而在这期间,与该公司有生意往来并且存在合同期间的合约是否会受到影响成了合作人所关注的一点,所以我们就应该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不需要重签合同。 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生效。1、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根据高院判例推论,公司董事会应有权决定对股东提供担保。不过高院同一判例又认为,“《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禁止性规定,既针对公司董事,亦针对公司董事会”。那么在法律禁止董事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担保的情况下,公司章...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其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有了很大部分的调整。经过调整以后,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且增强了很多一部分人的创业信心和创业激情。但是对于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您还是应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一、厚大公司法免费注册公司是否有规定?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一、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这些投资公司为小型投资者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他们可以组织起来,以获得大规模投资所带来的好处。 二、我国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 投资顾问有...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
      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在全国上下提倡全民创业,在这个创业的时代我们多少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企业注册的相关知识。企业注册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比方说公司的取名、商标还有公司的地址、所做的范围都是需要思考的。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 一、注册公司基本流程: 1、查询企业名称 2、客户提供基本资料 3、工商初审 刻章备案 4、验资 5、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6、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只不过通常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因此在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步骤进行。此时就会涉及到起草公司章程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 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