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1)注册资本。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公司法》对各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
  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2)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以上就是我们的个人见解,但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还存在着许多的经济问题,还有许多的法律问题,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欢迎登陆网站咨询律师,他们将会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讲解。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投资是目前大型企业和集团的主要投资方式,随着企业并购和重组浪潮的迭起,企业股权转让也异常活跃,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方法也层出不穷。并且股权转让人应当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接下来就为您整理介绍有关于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公司法人人格不是像您在生活当中普遍理解的那样简单,我们都知道,在依法登记公司法人的时候,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法人的登记是有着一定的要求的,这其中就包括公司法人人格。我们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普通公民对于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这一问题是非常的疑惑的。我国公司法要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就是为了规范公司法人登记设立的要求。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指什么? 法人人格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享有独立主体的法律资格。也就是说不具备法...


·控股公司注册需要前置审批吗
      看该公司的经营项目是什么。如果是以下行业就需要前置许可,例如医药器械,文化许可,消防,网络游戏,通信,进出口,食品,饮料,道路运输,人力,劳务派遣,增值电信,旅游旅行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


·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资企业先后出现,而对于企业来说,投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了规范我国的市场,国家出台了公司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与公司有关的相关事宜进行介绍和说明。那么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公司法解释代持股是什么? 代持股问题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投资环节当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一个现象。由于我国在对不同所有制实现形式采取的差别待遇,以外商的名义投资往往会受...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一、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强令退出。 二、更换物业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其实,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即可。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情形 1、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2、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3...


·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
      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 一、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吗? 合伙企业能当公司的股东,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依法设立分公司以后,其实分公司也是属于一个独立运转的部门。分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经营项目都应该经过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说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后才可以。如果分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出现了什么违规的现象肯定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在行为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一、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4条...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条件 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申请对象:从事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3、主办科室: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科。 4、审批条件: ①新建、扩(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选址、设计和布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并经市卫生局审查、验收认可; ②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③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