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当然,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选择适用保证人保或者保证金保以及适用保证金的数额等。然后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执行。
  
  (三)执行地点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四)应遵守的规定
  
  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期间一般是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六)折抵刑期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1)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2、取保候审则没有折抵刑期一说。
  
  取保候审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的,遇有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如已被逮捕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您需要对这类问题多加上心。而不管是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还是需要进行监视居住,此时都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同时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办理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
  
  


·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一、取保候审脱逃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批准?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


·盗窃3000元可以取保候审吗
      1、 盗窃金额3000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判处缓刑。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批捕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了缓刑多大?
      一、批捕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了缓刑多大?取保候审了,说明社会危害性不大,缓刑希望很大。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期间,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


·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
      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案子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能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由此可见,刑事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候审。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


·取保候审期间能购买高铁票吗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买到高铁票,但是取保候审期间外出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团伙打劫能取保候审吗
      抢劫罪不能办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


·被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
      被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一般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审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两种情况是不会判刑的。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是没有触犯刑法;第二,因为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判刑。首先,必须指出,取保候审是对触犯刑法的人,一种诉前保险措施。因而可以推定出,此等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不被采取更为严重的措施,是因为其所实施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性较小,很有可能不再有此等类似于犯罪行为的事实发生,或者是该犯罪嫌疑人...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一、强奸罪取保候审到期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不停止案件的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


·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会批捕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有可能是接案之后被撤案了。根据一般规定,取保到期后,应当立即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


·信用卡诈骗案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所以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以后,第一个想要争取的问题就是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法律毕竟不是儿戏,取保候审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犯罪情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案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一、信用卡诈骗案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醉驾取保候审就是监外执行吗?
      一、醉驾取保候审就是监外执行吗? 取保候审不是监外执行的,两者是不一样的。 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