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
  
  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这对购买方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对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应属无效。
  
  对于特殊情况,须以预售房屋设立抵押的,应严格规定设立条件和设立抵押贷款占开发房屋价值的比例,避免开发商完全“借鸡下蛋”。并且,对于设立已抵押的合同,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保证的前提下,开发商才能得到该笔房款。
  
  2、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购买方对顶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实际上多为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抵押。这种抵押是以未来将取得的权益作为抵押物。由于我国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这种未来可以得到的房地产,经过登记、备案已经特定了,因此它是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与房地产抵押的特定性并不矛盾,况且,预售商品房抵押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因此,预售商品房的购买方对预购的房屋设立抵押是有效的。
  
  3、双方重复抵押。
  
  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已设立抵押的预售房屋,购买方在购房时又以该房为标的设立抵押,使抵押权人和预购方的利益风险系数明显增加。对重复抵押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购买方以预售商品房设立抵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抵押行为方可有效:
  
  1、抵押人是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购房人购买在建的商品房后,对所预购商品房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购房人以预售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是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的处分。
  
  2、购房人与预售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到期购房款,抵押时要提供付款凭证。
  
  3、商品房预售合同须为有效合同。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以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标的,要使抵押行为有效,预售人与购买人之间的预售关系合法有效是重要前提。若预售行为违法无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抵押行为必然无效。
  
  4、预售商品房抵押须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如何”以及“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希望在您遇到此类问题时有所帮助。在购房时,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无暇疵是购买者最关心的事,因此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一定要对开发商是否对标的房屋设定抵押有清楚的了解。对于设立抵押的房屋,在开发商未将贷款还清前,应将购房者的部分房款提存于银行,在交易房屋权利无瑕疵的前提下,再付给开发商该笔房款。由于所涉内容较为复杂,倘若您还有什么不解之处,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这个时候购房的收付款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出的,只是针对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么一般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婚前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加名字的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贷款的银行。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正副本,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


·单位房改房有产权证吗
      有产权。房改房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但是个人出售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并盖公章的放弃优先回购声明。《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 第二条 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住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离的非本单位现住户出售。鼓励单位向职工出...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
      购置小产权房的时候,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并且受到法律保护的。目前来说,全国各地,也就对该合同予以认可。至于能不能办成不动产权属证书,那就得看我们国家的最新立法信息了。在上海、深圳等四个地方,目前已经完全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了,所以随着法律的进程发展,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有望的,而且是有很大的希望!一般的人对房子的性质是没有提起多大注意的,丝毫不知道不同的土地性质,其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特别是在建筑使用权年限上。小产权房在这一点是比...


·一、转租的房子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转租的房子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就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避开外界一切干扰,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房屋质量出问题就会影响使用者的权益,那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 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


·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来说,房子也属于商品,可以买也可以退。但是房子又跟一般的商品不一样,买了之后虽然可以退,但不能随随便便要求退房,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通常在出现哪些问题时可以要求退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


·房屋公证未经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公证未经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仅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1、为了逃避销售税,我们暂时不转让所有权。虽然这样的房子有产权,看上去很安全,但交易仍有失败的风险。鉴于房屋的整体上升趋势,卖方可能会因为房屋的高增值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合同已经签署和公证,但法院在对这一争议作出裁决时,并不一定决定房屋是否属于买受人。2、住房权受到限制。例如,由于民事诉讼和刑事处罚,房主无法充分行使其权利。如果购房者买了这样的房子,就会冒很大的风险。房屋可被没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也就是说怎么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