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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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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有些时候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有些情况下却是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来侦查,当然甚至会出现军队当中侦查部门处理的情况。也就意味着,其实对于不同的案件具体立案管辖的部门不同。那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2、客观要件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3、主体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4、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三、如何对虚假诉讼犯罪进行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综上,我们了解到其实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公安机关,也就是实际需要由公安机关对案件作出相应的侦查,然后再移动给人民检察院,最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在说到虚假诉讼罪量刑问题时,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自然会有不同的处罚,而最高则可以对行为人判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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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具体情况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要判刑,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会判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会判刑,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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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当然要告知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原因,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工作人员审讯的时候的一个工作技巧,为了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震慑到犯罪嫌疑人,并且也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工作人员会将相关鉴定的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这是在我国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当中明确作出的规定。一、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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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扒窃罪刑法规定多少钱就可以立案? 扒窃罪刑法规定多少钱就可以立案? 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扒窃”,解释的第三条对特殊盗窃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扒窃入刑去数额化,去次数化。扒窃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到底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


·刑事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但是什么可以作为证据,刑事法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五章“证据”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就是把刑事法定证据种类由原来的七种调整为现在的八种,下面我们来介绍下刑事法定证据的八种种类并为您阐述下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的区别。 1、物证 物证: (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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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用于正常经营无罪吗整体而言,是罪轻的理由,但不是无罪的理由。这是为什么?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构成主体非法性,宣传手段公开性,保本付息利诱性和集资对象不特定性,就应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四个特点里,没有谈到资金用途的问题。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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