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
  
  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
  
  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
  
  资的,不赔误工费。
  
  【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司机购买的各种车辆保险之中其实已经将车祸可能产生的各种赔偿费用包括在内了,所以在申请理赔的车险还有误工费的项目可供车主选择,而保险公司不能事故的责任属于投保人而拒绝赔付对方所要求的误工费,因为误工费赔偿问题提起诉讼应当及时委托律师。
  
  
  


·火车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账?
      火车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账?现如今大多数人们选择的出行方式是火车,有时由于行程的变化需要退票,退票就会涉及到手续费,很多人在退票之后不知道自己买票的钱什么时候才会到账?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火车票退票后多久能到账以及火车票退票的一些新规定。网上火车票退票退款分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退票到帐时间是不一样的。下面来看看:1、旅客在12306网上预订火车票之后并未去火车站换取纸质车票,此时旅客只需在12306网上办理退票手续,一般而言火车票退款会...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加之,业主供水供电是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供水供电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来获取的。它和业主要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显然这样做是错误的,而且是违法的。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法...


·一、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一、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但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约定。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


·交通事故轻微伤出院时注意事项有什么
      交通事故轻微伤出院时注意事项有什么 注意整理由于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票,这些是赔偿的依据。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话,那么还要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交通事故轻微伤的处理方法 (一)、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
      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疫情期间需要交房租,疫情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的约定交,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的,可以要求期交,还可以与房东协调对房租进行减免。房东和租客是不同的人群,租客交房租、房东收房租。租客当然希望房东免去房屋的租金,房东自然也是不愿意免除房租的。免房租是房东个人的行为,是人间自有真情,不免房租也是房东行使公民财产的权力,不建议用民族大义捆绑房东进行免租。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民法典》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开车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开车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开车的司机们都希望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以便尽早完成待办事项。有这样的想法的司机,常常会因为超速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尤其是在宽阔马路上。那么当这样的事件发生时,开车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在本文,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开车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行政部门出具的决定;3、定点契约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其实实际允许载人的数量不同,而作为驾驶人员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准载人数来载人,不要有超载行为,毕竟在有超载行为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那您知道一般车辆超载是怎么处罚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


·交通肇事罪死亡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之一,每年有许多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是刑罚的加重情形,也就是说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更重的刑事处罚。那么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死亡以后逃逸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的尸检报告、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医院的死亡小结、安葬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疗费票据、护理和误工证明材料、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如果涉及衣物损失、车损,还需要提交维修费发票、施救费发票、车损鉴定报告等证明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死亡案件,一般保险公司为了核实事故真实性,一般会要求调取事故现场图、接警记录...


·什么人要交社会抚养费?
      相信您对于社会抚养费并不陌生,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因此第二胎出生后父母一般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许多人认为目前实施二胎政策之后就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这是错误的想法,二胎政策实施之后仍然存在社会抚养费。那什么人要交社会抚养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人要交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的公民。一般包括非婚生育、不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生育数量及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