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给公司法人背债会有什么影响?一、申请破产清算劳动者的工资是第一清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rn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rn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二、申请注销公司应当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需要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并成立清算组,可以是股东也可以外聘;清算完毕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如果股东不能达成一致,又没有持股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强行决议的话,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拿到判决后再清算再注销。公司不注销又不正常经营的话,从理论上对股东有两个影响:第一是投资可能就慢慢随着公司消失了,第二是如果最后被工商局吊销了的话,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再注册公司可能会受到影响;除此以外,如果你们当初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话,债权人可以要求你们在虚假和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三、原法人离职原法人虽然离职,但公司注册档案中未变更,该法人仍然可以履行法人代表职责,对外签订的经济往来合同视为有效。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经济业务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一个公司当法人的时候还是需要谨慎考虑,首先要对其公司有所了解,其次对其公司的未来要有所预测,最后再决定要不要做法人。否则以后给公司法人背债的话,对自己的工作以及生活上都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会给其一个合理的解释。
  
  
  


·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内容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内容约定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方面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中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内容约定有哪些规定?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民法典》中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法律依据。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债权人一般都会愿意借钱,因为债务人一般情况都是亲朋好友。但是,实践中会存在借钱不还的现象,那么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不还被起诉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在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渐渐富裕起来了,也渐渐有了闲钱进行投资,一般人们选择投资的方式有股票与债券等,由于发行主体的不一样有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等不同的类型。在众多类型里面,股票与公司债券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那么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具体情况由为您简介。 一、股票与公司债券的相同点 主要是: (1)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是哪些 一、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代理费收取由谁承担?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吗?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能解除合同吗?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同理,人民法院在作出这些法律文...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只有恶意逃避劳动报酬支付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欠薪罪。但何为“恶意逃避”呢?结合《刑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逃避行为包括: 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具有支付薪资能力而故意...


·民间借贷借钱不还怎么办
      起诉。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一、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一、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