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借贷时出借人应注意什么
  在借贷实践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非法经营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殊不知,如违法事实经司法机关查实,可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动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出借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是违法的,不受法律的保护,而且企业之间的借贷很容易引发非法经营和非法集资,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后果,因此,建议企业寻找银行借款,或者向自然人进行借贷,在借贷过程中,请专业的律师协助,避免发生纠纷。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其实在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借钱来解决自己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的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秉着诚信互助的原则的。但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别人借款以后不进行偿还,所以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借款还款之间的一些纠纷。所以有很多人为了避免还款时遇到一些麻烦,会签订一份还款协议,那么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率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如何写还款协议书? 还款协议书的格式: 甲方(债权...


·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具体内容?
      我国现在的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案件的事由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原来的判决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楚,另外一种就是原来判决所实行的法定程序不对而重新发回重审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原、被告(民事诉讼),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还是不服想上诉,问这种情况下的改判机会大不大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解释一下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的具体内容。 一、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


·当有合同对方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有合同对方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有合同对方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证据问题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这种事情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欠您的贷款的时候了,那么您实际上可以向法院提交拖欠货款诉讼状起诉对方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一、信用证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首先,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客户复杂、人员变化大、地理分散、欠款的...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是当前很常见的关系,简单的来说,债权债务的关系就是借款与被借款人的关系,债权和债务关系是可以在三方之间进行转让的,但是进行债权债务转让需要写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怎么写?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甲方:乙方:丙方: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


·找不到债务人该怎么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该怎么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该怎么讨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


·怎么防范应收账款过时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企业对应收帐款的追收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那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为了避免应过时效而导致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怎么防范应收账款过时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回答。 一、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规定,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


·欠钱不还除了起诉还能怎么办?
      欠钱不还除了起诉还能怎么办?1、欠债不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其银行卡,需要起诉人提供欠债人银行卡号码。待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他们的财产。2、如果在案件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