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煤矿骨折工伤一般多久工伤鉴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煤矿骨折工伤一般多久工伤鉴定?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缴费参加,个人不用交钱的,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及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对你不影响的。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支付
  
  伤残鉴定结论得到后,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维权提示:用人单位拒绝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必须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受伤职工或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申请认定的职工或其亲属对劳动部门所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可以明确告诉您的是,工伤鉴定时间期限是有规定的,也就是60天之内。当然有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三十天。在这里我们也给您介绍了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多长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都会在劳动合同中与其约定试用期。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期限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因此试用期期限肯定是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那究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多长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是建筑方和企业单位的核心,甚至是双方在发展过程当中都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质量就是生命。因为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双方很有可能会面临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惩罚。下文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办公楼一幢,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建方式:包工包料、分期付款。 二、楼房规格、建筑面积:见图纸。 三、承包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一切费用。基...


·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处理?
      有许多劳动工作人会面临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就是失业了,在这种时间段里,他们经常面临非常痛苦地抉择、经济困难甚至生活水平有所下降,而且保险待遇可能会得不到享受。这时就需要学习相关法律来享受本可以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单位不合乎法规而辞退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当然正常辞退或主动辞退也可以学习相关知识来更好的做出抉择,从而选择更好的适合自己的职业。那么现在讲解一下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社保劳...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那么,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不可以解聘经理。根据法律规定,聘任和解聘经理是董事会的权利,该权利是法定的,股东会的决议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员工无故旷工是令公司领导最为头疼的问题,小到员工个人素质的问
      员工无故旷工是令公司领导最为头疼的问题,小到员工个人素质的问题,大到公司整体运营的规范,对无故旷工的行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处分,以下是为读者们提供的旷工辞退通知书具体规范的范文,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 1、《劳动法》的规定是: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 第十八条 职...


·停止享受工伤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因工死亡
      停止享受工伤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四、五条的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二、供养亲属...


·民工受伤没签合同怎么办?
      民工是指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农民。他们一般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繁重,而相应的,他们的劳动权益也不容易得到应有地保障,许多民工都不会意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也不用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民工受伤没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民工受伤由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


·劳动法规定员工年假还要扣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年假还要扣工资吗?1、不会扣的。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效益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