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单位提起诉讼,请求补偿。同时,在处理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一问题的时候,还要取决于劳动者的保险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一、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你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你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因你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你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你有证明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你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二、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
  第一,可以主张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第三,就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情况最后,如果还涉及保险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没办法补缴,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不能和单位协商,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劳动者没有与企业签订合同的话,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想要争取赔偿的时候,提起诉讼的劳动者最好是要找一个律师,来帮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关于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这个问题,您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建议可以去咨询专业律师。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单位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不能很随意的进行,否则的话容易对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单位辞退员工的事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单位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大楼高驻,所以工地也就越来越多,在工地的伤人事件也越来越频发。尤其是工地高空坠物防不胜防。严重的还会导致人身伤害。所以您对于高空坠物的理赔程序也越来越关注。那么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该怎么办?怎么向有关部门申诉。 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偿标准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计件工资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规定的计件标准额度,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现在工程建筑发展的非常快,很多大型工程在不断的建设,这也得益于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项目一般都比较大,所以需要把部分的工程承包给别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中要注明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什么,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人力因素 1、施工人员技术及理论水平对质量的影响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中的最为具体且最为主要的施者,因此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理论水平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有着...


·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后,有的人会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的拿的却是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这两个在含义、作用上都有所区别。最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失业金,离职证明却不可以。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离职证明  离...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


·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当用工资为基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报酬,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那么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用混凝土混合并控制作出的预定尺寸,所形成的构造部分就被称为模板,模板工程是在混凝土施工中的一种临时架构,但它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为了防止问题的发生,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何题是:塌模、爆胀模、模板下挠、截面超差、拼缝不严、乱用脱模剂、乱拆防止上述问题发生,保证模板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是:(1) 模板施工之前,要求...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作间隔时间猝死算不算工伤?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向是很看重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我们国家是有一套非常明确的标准的,然后开发商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工程的质保金一般都是需要是工程的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同时规定了在质保的期间内施工单位要对建造的建筑进行维护。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