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实践中擅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比如父母擅用子女的名义、丈夫擅用妻子的名义订立合同等等。那么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想让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公民如何订立有效合同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合同相关的问题。
  一、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别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这个合同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你名义的人自己承担。然而,你如果愿意接受这个合同,可以对该合同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就要承担合同义务并享有合同权利。然而,必须要注意,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代理行为有效。这个条件就是,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表示否认或者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人有代理权的。比如,某人长期代理某公司与某相对人从事经济事务。后该公司解除了对该人的代理授权,而未通知该相对人,该相对人也没有理由知道此事。那么,在代理授权解除后该人继续以该公司名义与该相对人订立合同的,该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公民如何订立有效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从上述内容中我们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擅用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您发现有人擅自用您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且因此给您带来了一定损失,您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擅用人赔偿损失。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一、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 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顺利地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二、合同履行分析...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随着违法的风险。那么,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下文是关于假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假合同生效吗? 假合同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一方根据自己利益伪造的(单方签订的)、无中生有的属虚假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双方不根据法律程序签订的属于无效合同,不一定是虚假合同,不...


·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主要是分为了三个等级,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 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什么关系有的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可能还需要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但是不少人至今都搞不明白,究竟这个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一、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二、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一、安装合同范本的步骤有哪些? 1、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元 (5)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 工。 (6)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双方协定及施工方案图,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7)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工期由双方...


·什么属于诱骗签合同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都属于诱骗签合同。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答辩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答辩人诉被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因被答辩人对本案提出管辖异议,答辩人特对其异议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依据20XX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主张贵院无管辖权,没有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8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为年8月20...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灯具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一、灯具购销合同样本 灯具购销合同范文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二: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


·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该怎么处理?
      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该怎么处理? 一、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该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