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民法典》当中是明确的规定了三个月的除斥期的,而且没有任何的原因可以延长除斥期,所以比较保守的做法,现在也是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合同当中就把除斥期限约定清楚的,如果约定得比法律规定得时间长,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当然会支持的。既然对解除合同有异议,那就应该抓紧时间维权。
  
  
  


·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融资居间合同范本的写法 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1、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


·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
      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 在做很多事之前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签订合同的双方也必须按照合同上的条约履行相应职责,否则就要赔偿违约金等。不过,有的时候也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合同的撤销的。那么,您就有必要了解一下民法总则合同撤销时间是多久了。一起来看看吧! 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合同法》为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之行使并非没有时间限制,它有着法律规...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合法吗?合同违约金百分之一是合法的。甲方违约,乙方收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的情形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受到法律保护,甲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果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过高。二、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处分行为 。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处分行为 。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在物权行为模式下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在物权行为模式下,法律行为被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非直接处分标的物...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如果其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在附随合同中有体现的同样需要履行。 二、附随义务的相关内容拓展 首先是其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


·签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在您入职后,并不是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订试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只劳动者签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那作为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究竟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签试用期合同是否违法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 1、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如果合同中对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按国际私法的...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可以口头送达吗?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可以口头送达吗? 一、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可以口头送达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二、口头合同解除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多少? 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 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合同生效后 是否可以约定失效
      合同生效后 是否可以约定失效 一、合同生效后 是否可以约定失效 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失效做任何规定,所以是不存在合同自动失效的情形。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五种情形解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