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指导意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河南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指导意见中主要内容是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的文件,很多人都不知道文件中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根据2月28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
  
  一、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
  
  二、河南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年;
  
  三、河南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年;
  
  四、河南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7887元/年。
  
  五、2014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670元;
  
  六、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注: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用于计算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用于计算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七、河南省各行各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为28849元/年。(79.04元/天)
  
  2)采矿业为51239元/年。(140.38元/天)
  
  3)制造业为37944元/年。(103.96元/天)
  
  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61076元/年。(167.33元/天)
  
  5)建筑业为38425元/年。(105.27元/天)
  
  6)批发和零售业为36690元/年。(100.52元/天)
  
  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9426元/年(135.41元/天)
  
  8) 住宿和餐饮业为31010元/年。(84.96元/天)
  
  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52779元/年。(144.6元/天)
  
  10)金融业为69223元/年。(189.65元/天)
  
  11)房地产业为41847元/年。(114.65元/天)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8679元/年。(105.97元/天)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53509元/年。(146.6元/天)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5771元/年。(98元/天)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30482元/年。(83.51元/天)
  
  16)教育为46419元/年。(127.18元/天)
  
  17)卫生和社会工作为49301元/年。(135.07元/天)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42426元/年。(116.24元/天)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为38824元/年。(103.37元/天)
  
  对于 河南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指导意见 中主要,列举出了河南省城镇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人均消费支出,并且还有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支配消费支出,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需要根据这些指标来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一个计算,另外还有对于在不同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一个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受害者没有工作,就需要按照人平均工资来进行 ,计算赔偿数额。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在处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知识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对其中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呢?下面由我们来带领你学习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也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而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经过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哪些材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


·交通法规闯黄灯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


·商品房交房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交房注意哪些事项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及相关法律责任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买房人如果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因此在没有合...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如何理赔?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一般来说并不高,但是对于新买车的车主们来说,谁都希望自己的爱车能有一个多重的保障,所以对于爱车的外观尤为重视。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都会选择车辆划痕险进行投保。清楚划痕险赔偿范围,在出险之后积极保障自己的利益很重要。那么车身划痕险赔偿究竟在一个什么范围呢? 一、车身划痕险赔偿在什么范围 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额度:2000---2万)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


·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
      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交通肇事罪逃逸的状态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然的话就会对买方构成延期交房。那么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否能够要求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延期交房能否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发生车祸误工时间的证明需要单位以及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按照实际需要治疗的时间开具,并加盖印章即可。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也是伤者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关于收入证明也不能单纯是单位的证明信,应当提供本人近期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工资表、银行卡记录等信息为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
      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 在我们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主要是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但是,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对于涉外离婚的方式和普通的国内的离婚案件,在处理流程方面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那么,外交人员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与国内婚姻案件的程序差异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 (一)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一、买房子不通过中介交易有哪些
      一、买房子不通过中介交易有哪些风险?二手房中介公司,指的是为二手房交易双方充当媒介,专门从提供信息,成交服务、签订合同鉴证、办理过户手续、办理银行按揭、领取房产证等服务活动获利的机构。中介公司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的确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便利。当然,如果买卖双方不选择中介,而选择自由交易的方式,应防范哪些风险呢?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