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违约金要交个人所得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合同的违约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合同的违约金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应税所得包括以下11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该项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经济合同违约构成要件是什么?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赔偿责任属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范畴。损害赔偿的一般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发生损害行为;2、受损方存在实际损失;3、实际损失与损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过错,并以无过错原则即严格责任为例外。三、经济合同违约金是如何确定的?约定违约金区别于法定违约金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它充分的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中的运用,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则不能认定此合同存在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的存在解决了法定违约金过于固定与单一的问题,使得违约金这一规定能在合同中灵活运用。然而约定违约金在适用时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约定违约金有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在日常生活当中,合同当中的违约金它是对于当事人员所造成的一些损失方面的弥补,对于这个部分不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因为如果对他们进行一个税收征收的话,无疑就是进一步的扩大了他们的损失,是非常的不合理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原因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原因是什么?主要原因在于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什么交钱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什么交钱吗? 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不会很多,另外如果您聘请律师,律师也会收取费用,至于律师收费费用的多少要根据很多因素来判断离婚诉讼费(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


·一、醉驾没钱交处罚金怎么办?
      一、醉驾没钱交处罚金怎么办? 醉驾没钱交处罚金可以酌情减免罚金的额度,或者是责令当事人来进行一个分期付款,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没有能力履行罚金刑的,法院可以酌情减免或者责令当事人分期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


·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在我国,对于涉案的人员来说,如果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在量刑的时候,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缓刑尽管在执行判决的时候拖延了时间,但是,在缓刑操作期间,对当事人执法机关是会进行监督的。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的问题。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


·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河南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大省,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因此交通安全问题是河南省关注的重点问题,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是如何应对的呢?接下来由的我们就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为您解答其解决方法。 一、赔偿方式 采用死亡赔偿金来对受害人进行补偿,赔偿标准订了相关的等级;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


·机动车发生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处于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罪?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


·2023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交通事故致死是先抓人吗
      不是先抓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所以,不是先抓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勘查
      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部门作出处理的,而交警在作出处理之前,会先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勘查,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现场该如何勘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车辆刹车痕迹。据此判断肇事前车辆行驶速度及行驶路线。 2、车辆碰撞所遗留残碎的物体(例如:塑件碎片及灯具玻璃碎片等),根据刹车痕迹及遗留的残碎物体,确认和判断车辆瞬间碰撞第一接触点。 二、现场查勘方法: ...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当我们遇上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人员发生伤残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