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
  
  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夫妻共有的二手房怎么买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的财产,在婚姻解除时,应由夫妻双方来分配,任何一方不能独自侵占共有的财产。在二手房买卖时,稍不留心,购房人所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因为二手房主人的婚姻变故而导致无效,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要对各方面的情况做一个调查了解。
  
  1、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
  
  这样的情况较为容易处理,购房人应该请夫妻二人共同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如果夫妻一方不出面签字,则应该让不来的一方给签字的一方授权,此授权应该让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以证实其真实性。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在夫妻二人共同同意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方为有效,否则在法律手续上不完善,协议无法律效力,最后在产权过户时会遇到障碍。
  
  2、房产证上虽没有写明夫妻二人的名字,但二手房主是已婚的人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针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享有收益权这一原则,购房人应该要求由二手房主人夫妻共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上签字,以示同意转让。这样做看似麻烦,实际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否则如果签了转让协议,二手房主人的夫或妻一方不同意,她(他)就会想方设法阻止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国内,就要请签字的一方出示另一方的委托书或同意函同意转让其二手房,如果不在的一方连委托书或同意函也没有的话,最好请签字一方,当然也应该是房产权属证有其姓名的一方,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房产的转让是其夫妻共同同意的,并保证对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这份保证书实际上也是一个试金石,如果签字的一方连保证函也不敢出的话,这就证明里面一定有问题,那么购房人就应该警觉,这个二手房到底该不该买。
  
  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列举了出来。生活中,如果您决定购买二手房,在选购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您发现房屋的产权为房主夫妻共有,就要注意与房屋夫妻二人共同签订购房合同,避免因房屋产权问题而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如果您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情况到底是怎样的,不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一、交通事故肾切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肾切除赔偿多少钱? 这要看具体的等级,这样才能计算出来。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有可能构成五级伤残。 二、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
      我国公民在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但是所谓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是需要卖方向国家交纳的税费。因此作为二手房交易当中的卖家,以北京市为例,卖方就需要知道北京买房新政策个税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北京买房新政策个税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税 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


·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一般来讲交通事故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给予当事人的处罚往往是交通行政方面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交通事故在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时候,也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这是交通事故就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那现实中常见的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款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首先呢,需要说明一下,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偿多少呢?答案是12.2万,注意的是这是最高的限额。至于交强险可以赔偿哪些花费的?一般而言,出了事,所有的合理花费,只要有支付的票据,就属于赔偿范围之内,例如,事故之后残疾了,就会有残疾赔偿金。如果伤得非常严重,需要坐轮椅之类的辅助用具方可维持正常生活,那就有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赔偿。还有,因为残疾了,不能工作了,一辈子只能被人照顾,家庭失去了支柱性收入。那么就会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等诸如此类的费用...


·小区内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受到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国家有关部门,一般是交警部门就会实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这种保险从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也可以让肇事者能够减轻负担,如果小区内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一些法律知识了解一下吧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


·汽车保险有哪几个类型?
      汽车保险有哪几个类型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不同险种保费不同,且受保额影响。二、车险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车损险中,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


·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交易市场现在越来越大,因为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以及房子的单价飞涨,二手房在这两种趋势之下脱颖而出。那么关于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交易二手房涉及到很多税费,包括二手房的过户费,还有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 一、二手商品房交易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费作为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个重要环节,是需要您知道的,其需缴纳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按照基准税...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


·年检肇事逃逸的车辆会通过吗?
      年检肇事逃逸的车辆会通过吗?逃逸车辆无法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交...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


·车祸误工时间出院后申请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