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务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知道,几个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贷款,对债权人负有清偿所有债务的连带责任。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利,也会设立债务人之间互为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对于债务人之间连带债务执行的方式是怎样的?跟着我们来看看有关内容。
  一、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二、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此种执行方式的后果是产生被执行主体之间的追偿权,也是特别容易引发抗法和信访案件发生的一种执行方式。
  三、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补充连带责任的执行是指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才执行从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方式。因此,执行中有个额度和顺序问题。其执行方式为:
  一、顺序式执行。即先对主债务人实施执行措施,当对主债务人执行不能或部分执行不能时,才能转而执行次债务人的财产。
  二、跳过式执行。当按顺序执行一遍主、次债务人后,如仍不能完成法律文书指令的话,笔者以为实施第二轮执行措施时就无需按顺序执行了。比如在第 二轮执行程序开始前就发现主债务人已无可供执行财产,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实施执行措施,以节约司法资源而直接执行次债务人,两者都无执行能力则中止执行。以 后再执行可视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灵活“跳过”。因此,连带债务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因为债务人之间有担保责任,所以,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无论个人是否还清,对其他未还清的债务人还有承担债务的义务,直到所有的债务都还清。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到本站网站获得更多咨询。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钱还了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已经结束了, 借条丢了也没什么关系,债权人再起诉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经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证明还款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在此我们将会为您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


·欠钱不还不知所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所踪怎么办公民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债务由法院指定的代管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二、欠钱不还的人失踪...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为...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
      买东西时分期借款可靠么?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买东西超出了自己原本的预算是一件很常见的事。这时候,分期借款,分期付款就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但是有人会问,买东西分期借款可靠么?分期付款到底好处在哪坏处在哪,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详细介绍。 一、分期付款含义 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一、欠债不还杀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们除了会把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存为银行定期以外,剩下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平时的生活和开销的,所以这部分的存款基本上都是活期的,活期存款的话肯定就是直接汇入银行卡当中随用随取的。但是虽然在取款的时候非常方便,毕竟活期存款的利率和定期存款还是有差别的。那么,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活期存款利率(Deposit interest rate)是在办理活期存款业务后所产生的一种利率形式。一般活期存款利率要低于同...


·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一、只有借条无借钱事实有效吗 如果无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条是被威逼写的,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你必须履行还钱义务,否则承受法律职责。 二、借钱没有借条有证人有用吗 没有借条,只有证人也可以起诉,但是能否胜诉取决于案情,应当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包括: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