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人们除了会把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存为银行定期以外,剩下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平时的生活和开销的,所以这部分的存款基本上都是活期的,活期存款的话肯定就是直接汇入银行卡当中随用随取的。但是虽然在取款的时候非常方便,毕竟活期存款的利率和定期存款还是有差别的。那么,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活期存款利率(Deposit interest rate)是在办理活期存款业务后所产生的一种利率形式。一般活期存款利率要低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主要从银行得知。活期存款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可以随时取钱,可以由储户自主决定支取时间的银行储蓄方式,一般来说其利率要低于同期定期存款。1、活期存款利率一般不会随定期的调整而调整。2、2012年7月6日,活期存款利率下调至0.35% 。3、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凭银行卡或存折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 活期存款内通过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服务。4、人民币活期存款1元起存,外币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元的等值外汇。二、具体计算方法1、计算活期储蓄利息:每年结息一次,7月1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前清户者,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算到结清前一天止。确定存期:在本金、利率确定的前提下,要计算利息需要知道确切的存期。在现实生活中,储户的实际存期很多不是整年整月的,一般都带有零头天数,这里介绍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迅速准确地算出存期,即采用以支取日的年、月、日分别减去存入日的年、月、日,其差数为实存天数。2、计算零存整取的储蓄利息到期时以实存金额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方法有几种,一般家庭宜采用“月积数计息”方法。其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3、计算存本取息的储蓄利息储户于开户的次月起每月凭存折取息一次,以开户日为每月取息日。储户如有急需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提前支取本金(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扣回每月已支取的利息。逾期支取时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储种利息计算方法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同,在算出利息总额后,再按约定的支取利息次数平均分配。4、计算定、活两便的储蓄利率: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所以自己要想知道活期存款利率的话必须到当地的银行详细问询才能够知道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活期存款利率不是像定期的那样,因为定期存款利率是由国家央行统一制定的相关的上下幅度比率的,定期存款的利率在有些人眼中看来基本上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


·短期贷款利息是多少
      短期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短期贷款 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


·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怎么办?
      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怎么办?欠了七万网贷还不上的情况下,可以这样处理:一是主动要求分期,二是区分利害关系有选择还贷。大部分口子还款都可以还最低,这个大部分人都能想到不再重复;我想说的是软件没有显示分期的逾期后肯定有人去催收,这时候要协商分期还款,当然这时候肯定对方不同意,那就要强硬了,实际中大部分都是允许的。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
      已经写好的借条可以涂改吗?1、已经写好的借条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涂改的,但如果借条是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是有法律效力的。2、通常借条上的关键要素,应该无涂改、无异议。比如,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原来是写伍万元,现在被涂改为捌万元,这样就容易引发争议。如果发现借条确实写错了的话,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应该重新写一张正确、无涂改、无遗漏的完整借条。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
      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是什么样的 逾期罚息是怎么计算的(一)逾期利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是否合法?小贷公司债权转让一般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可转让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贷公司把它放贷形成的债权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债权转让的话,是法律所不允许而构成违法的。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问题时,也会约定一定的利息。而这个约定同时又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呢,换言之,怎样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


·欠银行多少钱会被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一、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个人的来进行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离婚了,所以他日后所得到的一些债权或者说是所必须要履行的一些债务的话,都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范畴之内,如果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债务的话,那么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 (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一、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应当根据真实的借款用途来进行书写,比如说用于投资或者是用于购买相关的物品借条,是否写借款用途,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一份严谨的借条应该写上借款的用途。 借条书写时通常有以下内容: 第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内容; 第二,借款的数额; 第三,借款的用途; 第四,归还的日期; 第五,是否给付利息; 第六,借款人签字,并注明借款日期。 债权人应当审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