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
  
  1、首套新房首付算法有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乘30%=30万元。
  
  2、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依据贷款额度算首付
  
  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最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首付55万元。
  
  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首付的。
  
  3、购买二套房首付多
  
  以上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乘50%=50万元。
  
  4、购买二手房首付靠协商
  
  购买新房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贷款额度计算首付,如果购买二手房时,就需要跟房主协商首付,只要不低于购房的首付比例规定(≥30%)。
  
  5、开发商的首付优惠
  
  有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购房,还推出有首付优惠,例如国家规定的至少30%的比例不能动,开发商会为你垫付一部分钱,让你先定下房源。例如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需要30万元,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优惠先付20%,剩余的10%他们先垫付,让购房者在一年内凑齐补交,这也是一种策略,延缓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6、公积金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
  
  注意:公积金如没有评级,一般最多只能贷80万,但要看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
  
  7、首套房首付计算方式:
  
  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乘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简单知道分析的买房首付是怎么算的问题,希望以上知识内容能够帮助读者更好的的购房,并以此避免您在购房中遇到很多麻烦。如果还是不清楚计算,可以到房产销售处,向房产经纪人咨询。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购置新房绝对算是人生一大喜事,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套房很有可能会陪伴自己大半辈子。所以,好的装修,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那么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带领您全面了解。 一、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的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


·婚前婚后房产应该要怎么分
      对于准夫妻而言,在婚前还是婚后买房,这里面的学问可是大的很,尤其是日后夫妻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时候,要是之前没有处理好那就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不过话说回来,若日后夫妻离婚这个婚前婚后房产应该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很多购房者在认购预售商品房时比较注重中介的介绍,但是忽略了自己的购房风险,尤其在中介的极力推荐下,当然,中介的推荐是正常的,但买房子是一辈子的事,还是应该以自己的利益考虑为先,毕竟中介的推荐是出于其自身的商业利益考虑的,从这点来说,购房者和中介的推荐是存在利益冲突的,那么,就认购预售商品房时,首先需要核对的是,预售商品房的证照,如: 1、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


·公民在办理房子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城市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总少不了对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除,同时又必须为这些拆迁住房建设居住的房子。这其实就是今天要说的拆迁安置房了。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吗?实践中,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


·在外面打拼过的人都知道,租房住时会受到很多的住房合同的束缚,
      在外面打拼过的人都知道,租房住时会受到很多的住房合同的束缚,但是却没有给予我们具体的保证。总的来说就是交了很多的租金却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权益。近期住建部明确租售同权的有关规定实在是个好消息,那让我们一起来学校学校吧。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近日,很多人被“广州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


·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如今不少人租房都是选择通过租房中介来办理的,此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房源问题,同时也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不过在通过中介租房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相应的风险,那么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而受骗上当的事例,近年来在媒体上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小中介素质不高,唯利是图,致使侵害客户的事时有发生。地产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注意做好以下三步,以规避这类风险的...


·商铺租赁合同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一旦达成,
      商铺租赁合同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合同,商铺租赁合同一旦达成,那么当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租金,而且将来被出租出去的商铺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是必须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进行的。商铺租赁,不管是小型的商铺还是大型的商铺租赁,都需要通过合同来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铺租赁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商铺租赁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海南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