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面积计算。
  
  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几个关于房屋面积的概念:
  
  1、总建筑面积是指小区内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是指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3、公摊面积是指公共过道、门厅、电梯间、楼梯道、垃圾道、水电井、设备房等公用面积组成;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二、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一)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二)计算面积时的注意事项:
  
  1、要警惕图纸变更,例如车棚被开发商租出去就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
  
  2、注意层高缩水,例如把建筑改为复式使房屋高度缩水。
  
  3、公摊面积陷阱,例如开发商将不应公摊的部分纳入公摊面积。
  
  而房屋买卖中面积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在这里提醒购房者要搞清楚各种面积的概念,把面积明确在合同里,如果有困难可以请律师协助约定,不要轻信图纸比例,把重要的尺寸全部写进合同。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复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样一种情况。其实如果真的遇到了,您也不要着急,因为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是有最低保修期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一、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


·购买期房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期房主要就是指那些取得了预售资质,但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对于购房者来讲,期房固然价格比较便宜,但也需要注意此时带来的风险。那究竟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 期房买卖是有风险的,其中的风险,如下: 1、物权无法发现转移。 期房买卖因为买卖的是预期房,只有产权人有预售合同,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但是对于预售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变更的,也就是说,在预售合...


·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贷款谁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券。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现象比比皆是。据此北京出台了“两限房”这一优惠政策房。但是,很多购买者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北京两限房可以出售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北京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北京两限房可以买卖,但有限制条件,如果不愿意买经济适用房,放弃资格买限价房,还能优先排队和选号。北京市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


·中介买卖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中介买卖二手房流程是怎样的 出售二手房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下面为您具体介绍。 (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 (二)签约时要注意三点 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


·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近年来,二手房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眼球。虽然二手房价格比较便宜,但是它很容易出现二手房纠纷。而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想要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就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究竟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而在房租到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续租的话,那么租客就要搬走。不过有的情况下,租客不会搬走。那么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 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父母怎么立遗嘱? 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体会得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在北上广的年轻群体当中,对于群租房其实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群租房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相对来说租金比较便宜,而且现在群租房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群租房的定义是怎样的?一、我国群租房的定义是怎样的?“群租房”,是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大量的人口密集居住在狭小空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