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面积计算。
  
  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几个关于房屋面积的概念:
  
  1、总建筑面积是指小区内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是指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3、公摊面积是指公共过道、门厅、电梯间、楼梯道、垃圾道、水电井、设备房等公用面积组成;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
  
  二、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一)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
  
  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
  
  4、无柱雨篷。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
  
  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二)计算面积时的注意事项:
  
  1、要警惕图纸变更,例如车棚被开发商租出去就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
  
  2、注意层高缩水,例如把建筑改为复式使房屋高度缩水。
  
  3、公摊面积陷阱,例如开发商将不应公摊的部分纳入公摊面积。
  
  而房屋买卖中面积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在这里提醒购房者要搞清楚各种面积的概念,把面积明确在合同里,如果有困难可以请律师协助约定,不要轻信图纸比例,把重要的尺寸全部写进合同。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复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随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剧,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对于房屋拆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差距,城市与城市之间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但所有的补偿标准都是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接下来,我们以江西省丰城市为例,介绍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一、江西省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它只应是...


·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归谁
       房产的价值比较高,且目前房产还处于不断升值的状态,很多房产都是一方婚前为结婚做准备购买的婚房,那么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归谁?还有些夫妻为了避免日后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时会产生的过户费用,在买房时会选择以小孩的名义购买,那么以小孩名义买房离婚后归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买的房离婚后归谁 在夫妻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


·一、公证处公证房屋遗产税规定是什么?
      一、公证处公证房屋遗产税规定是什么? 公证处公证房屋遗产税规定是目前关于房屋继承不需要征收遗产税。根据最新消息我国遗产税尚未提上日程,我们所说的遗产税是指对外出售时需要缴的税。 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二、公证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1、公证继承: 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形下,房屋应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 (2)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


·商品房交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较大的误差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等原因引起面积误差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征得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向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造成建筑面积减少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由开发商退还减少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解除合同的,开发商除应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价款外,还应根据合同...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公房不属于公民死后遗产的范围。继承是指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那些虽然归被继承人生前占有但其并无所的财产,...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一般情况下是双倍赔偿的原则,因为关于一些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话,对方存在着违约,只需要对于对方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填补都赔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到买卖方面的审查赔偿的话是两倍。1、先订立买卖合同,后将房屋抵押2、一房二卖3、故意隐瞒已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先抵押后签订买卖合同)4、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5、故意隐瞒所出售房屋已出卖...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一、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一般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二、婚前按揭买房的流程 1、了解征信情况 首先想要贷款买房,购房者就要先去查一...


·一、买房子首付10万可以吗?
      一、买房子首付10万可以吗最低多少 对于买房子的问题我们您肯定都是很关心的,买房子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直接付全款,因为现在的房价非常的高付全款的情况是很少的。所以说买房子一般都是会先付首付然后后续的钱慢慢还。买房子的首付是按照比例的,如果说首付10万的话房产的最多也就40万。所以说如果买40万的房子首付10万是可以的。最低就是房产总价的三成。 二、买房子,首付最低要付多少?首付款怎么计算?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新房首付比例第1套房是首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