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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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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如何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三、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四、工伤认定中止情形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经过了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知道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了吧。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要是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则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如果对认定结果满意,则之后就可以做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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