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非常随意,导致实际分割财产时,常常发生纠纷。那么办理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才能避免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二、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反悔吗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知,复婚不仅必须双方自愿,还必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中,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关于离婚方面的事项,当然这还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同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其中的注意问题,那究竟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


·离婚对彼此都是痛苦的
      离婚对彼此都是痛苦的,带来的伤害是无法言语的。孩子作为家庭成员在离婚后有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来保障孩子的成长。不支付抚养费用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伤害,那小孩抚养费不给犯法吗,我国的法律有什么样的解释,法院又会怎么进行判罚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违法吗?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
      离婚男方抚养费不支付可不可以起诉他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因为本来在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时候就鼓励大家自己的来进行一个解决,并不需要法院来进行一个判决,只有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最终到法院来进行一个离婚诉讼过程的。无权分割他人的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家暴起诉离婚会得到赔偿吗?
      家暴起诉离婚会得到赔偿吗?是可以得到的;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2、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对于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光是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的还不够,此时需要同时就协商好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即人们熟知的离婚协议。但对于一些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在草拟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的姓名...


·夫妻双方先后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先后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第...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孩子,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也需要赡养夫妻另一方的父母。但是人有祸兮旦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夫妻另一方发生意外事故,甚至死亡,此时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丧偶后公婆赡养费如何确定? 在立法角度考虑,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婚姻存续的基础上的。夫妻一方死亡,婚姻也就解体了。那么儿媳自然也就没有对公婆的赡养的义务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夫妻财产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财产。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