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城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机制已经越发趋于完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受理范围又是怎样的?来帮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6、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5个步骤需要执行,申请、取证、调解、裁决、执行,一般的仲裁机关会严格按照这5步来进行仲裁,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另外,您还需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问题,有些劳动争议是不在仲裁的范围之内的,这些争议仲裁机关不会受理。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一般也是人来人往,环境比较嘈杂的地方,在施工现场除了工人以外,还会有其他质检的人员每天会不断的穿梭在建筑工地当中。而且建筑工地一旦掉落下来的物品肯定砸到人不是开玩笑的,因此施工现场一开始就要把防高空坠物的这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以,经常出入于建筑工地的这些工人们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企业将员工调岗变相辞退合法吗?
      企业将员工调岗变相辞退合法吗?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


·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对于施工合同,我们并不陌生,许多大型的项目工程都要进行施工,既然双方要进行工程承包,那么就必须要签订施工合同,当双方发生纠纷时,施工合同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当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那么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索赔意向通知 二、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市作为全国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一直存在着各种劳资纠纷。广大的基层劳动者一定需要知道广州劳动仲裁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办理程序 ? (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按要求填写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正本1份和按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同时,还需出具法人资格证或公民身份证件,提供与本争议有关的证明、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赔钱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不赔钱 一、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二、关于仲裁费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个部分。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1日内预...


·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的情况之下,不管用人单位是否配合,自己首先要学会合理依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我国制定的关于工伤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这其中一系列的流程,不管是工伤认定,或者是工伤鉴定,员工个人都要抓紧时间进行,前期的材料最好是要一次性准备齐全。比如说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那么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一、劳动局工伤鉴定资料都包括哪些?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


·工伤鉴定后多久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后多久拿到结果? 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理解为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法律方面不允许公司随心所欲的解除,必须要符合了规定条件才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


·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大,里面的建筑公司也鱼龙混杂,有的建筑公司管理不善,采取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原材料,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导致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业主一旦发生房子有质量缺陷,要站出来维权。那么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和您讲一讲。一、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各地都有建筑主管部门,它们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控。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目前,中国工程质量举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