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一、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六、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所得,而且双方都可以拥有此财产一半的权利,而对于共同的财产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进行处理,在婚姻法面前,男女都是平等的。
  
  
  


·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夫妻能否假离婚
      现实中经常可以听到假离婚这个词,很多夫妻之所以假离婚是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的目的。但是,假离婚可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那么,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就假离婚而言,是否是有效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可以假离婚吗 在回答“夫妻可以假离婚吗”这个问题之前,先看看假离婚是什么意思。 假离婚是指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标,比如分割财产、逃避债务等,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分割财产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行为。 假离婚为什么称之为“假”呢?这是因...


·离婚后我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离婚后我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多是三十七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 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一方不要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实践中由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一、离婚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离婚可以做财产保全,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因情况紧急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可是,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呢?对此,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而且有专门的手续进行办理。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夫妻双方在证明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时候,可以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进行理论,由于婚姻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我国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当双方决定离婚之后不进行房产的分割,双方协商一致以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进行房产的分割即可。而对于夫妻的房产,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的归属权的问题。1. 婚前购买了房屋,在婚后卖了房子另行购买情况。众所周知,夫妻存续期间,房产的购买将会成为夫妻的共有财产。但是针对婚前购买...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


·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协议离婚现在也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但是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有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依据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需要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由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关于这一问题,在以下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要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自己写就可以。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离婚分割财产过错方有权分割吗
      离婚分割财产过错方有权分割吗?离婚分割财产时过错方有权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