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的也不只是物质上了,精神方面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不只提现在娱乐,还有就是受伤害后的精神损失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索要的赔偿也不只是物质,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般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或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肇事者构成刑事上的交通肇事罪的,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即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免予赔偿。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属恶意,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主旨规定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的义务。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保险公司常以此条款抗辩,认为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赔偿受人医疗费并有权追偿。本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的垫付医疗费的义务,并未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金的义务。第二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免责。而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赔偿金不属于财产损失,故保险公司对该两项不能免责。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是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同样没有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为由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于法无据,也不能适用上述规定中的免责事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对精神抚慰金一贯不予赔偿的借口和托词是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已规定精神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对此,我们认为,按照保险赔偿“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顺序,精神抚慰金可先全部放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予以赔偿,超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其他部分由商业第三者险来赔偿即可解决,再说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类似精神抚慰金不赔、诉讼费不赔及间接损失不赔等之不赔条款,如果要成为其拒赔的理由,必须在投保人投保时对投保人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否则就算条款规定不赔,保险公司也必须依法赔偿。
   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由上可以看到,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进行精神赔偿,精神抚慰金也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赔偿之一,也是“交强险”的赔偿条目之一,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无论对于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来说,都应该依法进行赔偿


·车祸精神损失费由谁赔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以外,如果遇到了车祸的情况,我们想要索取相应的精神赔偿金的话,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问题。首先,关于车祸精神损失费应该由谁来赔偿的问题: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受害人出现伤亡情况的话,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则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另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1.第一条当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如果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还有人身自由权等遭到了非法侵害的话,可以...


·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车子的外形是固定的,购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那么之后就应当一致保持什么样子,当然要是因为发生事故导致车子变形的话则属于特殊的情况。现实中,是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具体来说此时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车主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怎么追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电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大事故,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如果有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车主觉得电动车车速明显超过20km/h,那么可以申请电动车鉴定,因为超过20km/h不属...


·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的也不只是物质上了,精神方面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不只提现在娱乐,还有就是受伤害后的精神损失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索要的赔偿也不只是物质,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般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或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肇事者构成刑事上的交通肇事罪的,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酿成了交通肇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


·醉驾交多少罚款多少钱?
      醉驾交多少罚款多少钱?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一、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1、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可能会无效,可以理解为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失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机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车辆确有购买相应的保险,车辆所有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48个小时左右进行现场勘查,带保险公司确定并非车主责任时,向车主进行理赔。一般保险公司定损都是以修复为主要原则。 2、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可能会出现不同情况...


·强行拉人上车犯罪吗
      看情况:其一、行为人强行拉他人上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犯罪行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