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登记再婚?
  
  这个婚姻法上没有严格规定,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再婚登记流程:
  
  1、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四、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有可能上午跟前妻或前夫领的离婚证,下午就可以再跟别人登记再婚了,法律上规定的是只要当事人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登记的条件就行,并没有限制民政局多长时间之内,不能给办理离婚登记的这些人办理再婚登记。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刑事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 二、什么...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新闻,这类犯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国家应该重点打击。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标准,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我们通过下文来告诉您。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怎么判刑的? 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交流都是很少的,其实也相当于是各过各的的。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一方在外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通常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偿还所欠的债务。在借款方未按约定按时偿还债务时,夫妻之间敢抢破裂。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男女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的,此时叫做解除同居关系。但要是生有子女的话,同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解决,之后签订一份协议书。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该怎么写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一、男方出轨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根据小孩的实际需要、支付方的收入状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不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但过错方需要支付补偿金。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声明,需要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涉外法律事务中,公证与认证是结合在一起的。外国政府职能部门的公证是...


·婚前财产指的是还没结婚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不管是什么?
      婚前财产指的是还没结婚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婚前财产,只要是合法的,就会受法律保护,那么两个人要是不幸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的时候,这个婚前财产该如何分配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些关于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 一、婚前财产概念 婚前财产指的是还没结婚就已经拥有的财产。这个财产包括:上班或者是做生意攒下的财产、继承或者是父母赠与的财产。结婚前的婚前财产,不管是现金、股票还是房产等,只要合法就行。 二、婚前财产注意事项 1、判断是...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上来说,虽然自己的父亲母亲离婚了,可能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自己的生活方式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但其实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孩子见到自己父亲或者母亲的这种基本权利。同理,这对于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来说属于正常的探视权,在行使探视权遇到阻碍以后,很多人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一、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