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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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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某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财产的,结婚时又没有经过更名,也没有作添加登记处理的财产,仍然是不属于双方的财产,而是个人的。当然,对于该财产的附带收益,会有不同的处理情况。假设周某在结婚之前有一房产物业,在与王某结婚之后。周某将房子出租,每月租金收入5000元。随着房价的增长,原先价值300万的房子,现在价值600万了。在实务当中,以往的处理方式,各地有各地的说辞和理由,不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在新解释颁布之后,现在的处理为:房子自然增值的300万属于周某的财产,房子仍旧属于周某名下,而租金是属于两人共有的。可以看出,如果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的大部分收益仍然归个人,只有将该产权投入生产经营中,所获取收益是两人共有的。当然,除非两人在结婚前后对财产的划分早作处理,否则,就按照上述所说的处理。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汽车或者房产之类的。在结婚之后呢,两人咬紧牙关一起抗住贷款的压力,那么离婚之后,除了首款所购买的部分是属于个人财产,其余都是属于两人共同拥有的。在结婚之前,如果是双方家属一起筹资买房呢,以这对新人的名义作登记呢?那就会作这样处理:按照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划分房子的份额。以上分析还是需要各项证据的有力支撑,如果看官真要离婚,那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凭证材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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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会有质保期,而建筑工程同样也有质保期,我们比较关注的一般都是自己家里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国家对质保期的期限和起算时间也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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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世界经济的进步发展,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就比如在婚姻关系的认知上,在中国古代社会,讲究从一而终,而现在提倡婚姻自由,提倡人权。因而,现代社会中离婚率很高。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是民事案件中重要的案件类型。那么,离婚的程序是什么,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一、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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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宁波抚养费标准2017年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宁波抚养费标准年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离婚起诉诉讼书怎么写
      起诉离婚诉讼书的写法:1、当事人身份情况: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及联络方式。2、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要求判决离婚及对孩子抚养权及共同财产的诉求。3、事实及理由:写明要求离婚的原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民族、文...


·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申请国家赔偿也受到相关时间的限制问题。因为不可能当事人终身都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应该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就开始积极准备申请国家赔偿需要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一、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怎么办?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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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为保卫祖国而战斗。既然他们在第一线战斗,那么难免受伤。通常,国家对于伤残军人的待遇和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伤残军人待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


·一、不离婚申请财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一、不离婚申请财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亦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2、有下列重大理由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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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离婚孩子分配如何规定? 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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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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