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有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机动车有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
  
  一、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二、驾照扣完12分后应该怎么办
  
  新交规实行以来,一次性被扣12分的驾驶员明显的增多了,那么被扣完了12分之后该怎么办呢?
  
  据了解,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另外,对于新手上路的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贴实习标志,新领驾照的驾驶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则会非常严重,将会被直接注销驾驶资格。
  
  交通违章中有多种违章的情形,而违章的情形不同,严重程度不一样,那么对驾驶人员作出的处罚也不一样。而在对交通违章的驾驶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扣分和罚款是可以并存的,实际要根据违章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处罚。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扣分超过了12分的,则就需要再次接受学习,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取得驾驶证。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解,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看看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吧。  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  这种情况在主路出入口处极为常见,由于在主路入口处会有辅路车辆缓慢进入,而快...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造成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种案件中,醉驾案件的数量就不在少数。为了便于法官处理司机醉驾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对醉驾作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明确了醉驾司机应当承担的罪责。下面就一起来看看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司法解释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一、在关于购车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居汽车类榜首 记者走访发现,近年来新车销售中,合同问题上升为焦点。订车条文模糊、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去年的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甚至超过了质量和售后问题,位居投诉榜首,更占汽车类消费投诉的1/3。 而本报在近年来报道中屡次提及的“展厅装潢和厂家授权的4S店,并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实力,也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诚信”观点,也得到业界广泛共识。业内人士分...


·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 ,依据社会保障法规定,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0周岁,社会保证金缴纳满15年,可以不要补交,单位自员工工作之日起,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个人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社保部门核实信息以后,绑定银行卡。 步骤一:写补交社保申请书。首先这时候应该到当地的社会资源保障局询问一下该如何处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可以先问一下保障局的,如何再从那拿一份申请书来写,把你开始没...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赔偿形式,那就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死亡赔偿的对象是受害人家属,目前我国各地赔偿标准不一,那么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 20年 (2)受害人在...


·交强险出车祸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一、交强险出车祸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交强险出车祸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交通事故致残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无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


·银川交通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现在银川市区机动车数量非常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为了确定伤残等级,为下一步理赔做准备,当事人往往要进行一个司法鉴定。申请鉴定的时候要预交一笔鉴定费,等结果出来后再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费用。那么银川交通司法鉴定要多少钱?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银川交通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尽量避免损失扩大(扩大的损失保险不赔),尽量避...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在第十条之规定中,公安...


·2岁小孩车祸撞死能赔偿多少
      2岁小孩车祸撞死能赔偿多少,其实是和成年人一样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具体应该支付遇害孩子家长多少钱,双方商议,有一方不认可,可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