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一、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您出行谨慎小心,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平安是福,拥有了平安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
      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么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一、二手车汽车过户费怎么算? 以某车为例,根据收费标准,起始价为1400元,最低价为300元,其15年内过户费每年平均下降(1400元-300元)÷15年≈75元。由于前3年折旧率高,每年过户费降120元,则2002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元=1040元。3年以上车型折旧率递减,每年过户费约降100元,则2001年车型过户费为:1400元-3年×120-100元=940元。以此类推。 山西物价部门就二手车过户费表...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规相关说明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的旅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无意损坏交通设施但是设施却坏掉的情况发生。对于初次遇见的人,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法规相关说明的内容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损坏桥梁、损坏铁路路基等各种损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并且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2、要注意严重后果同行为人过失行...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好所购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把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和还款年限等相关内容如果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那么需注意:查看对方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和时间、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产证办理时间、买受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注意:查看对方房产证,如果是代理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房产是否有抵押、房款支付方...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新《民法典》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4、法律依据:第1062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我们来举例说明,方便各位朋友的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女儿。他的房产价值估量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成功承继房产过户给李先生的女儿总共是要交纳多少过户费呢?依据房地产评价费的核算公式,李先生的房子需交纳千分之五的评价费,也就是50万×千分之五=2500元的评价费,做好评价后,国家才会依据评价好的房产价格处理承继房产过户手续。接下来是要交纳多少...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一、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废止了吗? 1、道路交通伤残评定标准没有废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短时间内不会废止,只会有所调整,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


·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不管是劳动者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要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劳动者办手续的时候,涉及到工作的交接问题。有人就在问了,要是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


·交通事故伤残7级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伤残7级赔偿多少?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标准: 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申请司法鉴定所评估。 3、营养费:100元/...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对方不结案,影响你们车检.给其钱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即使给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据。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怎么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在接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之后,就可以将车辆提回来,对于相关的处罚单位来说,他是不可能有权利将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的,所以他扣留车辆的话,目的也是为了让你尽快的缴纳相关的行政罚款。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