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特点。
   1、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2、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3、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以上是我们对于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括。在现代建筑行业内部承包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它即提供给了员工个人的利益又增加了公司总体的效益。但是在内部承包的同时,我们要确定好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们的生活存在着很多关系,有朋友关系也有家庭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统称为社会关系,其中有一种社会关系及劳动关系是您走入社会时的普遍存在的,劳动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但是对我们不幸发生工伤的时候,我们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在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求赔偿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没有急诊病历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中三个必要条件: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样的? 现在的中国,人们买房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因为现在的物价飞涨,房价也是跟着一直在涨,很多城市原先的房价还是很容易让人接受,但是因为城市建设的脚步在加快,所以房价也是一直在上升。那么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要注意质量等问题的。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房管局内容 交房之后,公共部位保修金就是一个大比支出。许多人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都没听说过公共部位保修金这个概念,也有很多人...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必须缴纳的。那么社保五险一金比例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我们马上告诉您。 一、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有什么变化?   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一、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本人工资的3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包括哪些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一直是劳务流入大省,随着务工人群的增加,劳动纠纷及劳务纠纷与日俱增,为了遏制违法加班、拖欠薪水、恶意罚款等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发生,保障务工人群的权益,广东省针对本省实际情况,特别制定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此条例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为您具体介绍。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预防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维...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办理退休吗? 劳动合同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