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夫妻离婚后房子债务谁来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夫妻离婚后房子债务谁来还
  
  一、离婚后房子债务谁来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分以下情况来分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
  
  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单位对职工采取优惠售房政策,根据工资、职务、级别、实际居住年限等确定优惠标准发售房屋。
  
  这类房屋的特点是产权人享有登记产权和继承权,但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称为部分产权房屋,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由于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处理,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对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而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同时也取得了房子的负债,但往往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所以,通常这种情况下,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的就应当对房子的负债承担偿还义务。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就需要购房者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到底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两点内容,一个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另一个是收房时要先验房在入住,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 (一)签合同...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


·购房者签完了网签接着去备案吗?
      购房者签完了网签接着去备案吗? 一、购房者签完了网签接着去备案吗? 是的;但网签后是不可以马上备案的,通常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行。一般来说,备案信息会在备案的二十四小时后,公布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网。购房人可凭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到网上验证备案的结果和相关内容。 二、网签和备案有什么注意事项 1、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 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必须使用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合同,并且根据合同当中的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2、合同条款 此...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要求查询房子的产权情况,卖家却以各种方式推脱,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2、先进行预告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在自有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盖房全部亲力亲为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施工队进行,那么施工前签订一份较为规范的建房协议书还是必不可少的。网的编辑想通过本文为您解答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 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建房屋_____间, 一共______层, 建筑总面积为 平 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合同规范,那么我们给您讲述的就是商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都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知道,对于商用租赁合同的,应该具体到租赁期限还有租赁金额,详情看下面的文章。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货币补偿安置为房屋评估价的30%,非住宅补贴评估价的20%;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6个月,每户每月1200元,一次性发放;物管费补贴一次性给予5年,1元/㎡一个月;搬迁奖励,规定期限搬迁,每户奖励500元/㎡,最高6万。 二、成都拆迁住房安置 采取货币化安置或者现(建)房安置的方式安置,应安置住房人员可自主选择此两种方式之一。 货币化安置和现(建)房安置均以应安置住房人员持有的《...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卖方房屋签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一)、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卖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购房人具有购...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这些情况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一)不可抗力原因; (二)卖方明示违约; (三)先卖后抵押,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四)开发商一房二卖; (五)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


·独生子女继承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乘以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乘以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乘以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乘以10000,以上部分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