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一、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3)无证驾驶。所谓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或超越准驾车型车种。无证驾驶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此造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4)故意行为。指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有意识地损坏或指使他人损坏保险车辆的行为(如蓄意焚车、推车入崖等)。凡是因故意行为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一律拒绝赔偿。
  
  (5)违法行为。指利用保险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发生的行为,如利用保险车辆走私,贩毒、贩私等。只要是因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6)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损失。保险车辆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引起的被扣留、被没收、被砸等造成的保险车辆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7)本车损失。本车货物撞击本车或腐蚀本车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8)扩大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而继续使用。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9)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引起的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0)自然损失。自然磨损、朽蚀、车辆自身故障,轮胎爆裂等不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详细算法
  
  (一)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 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在购买了车辆损失险的之后,若是保险车辆因为自然灾害(这里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在内)或者意外事故,而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基本上都是在保险的赔偿范围内。不过也要注意,若是被保险车辆是因为上述几种原因之一造成的损害,此时恰好是在保险不予赔偿的范围之内。
  
  


·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
      这里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交强险,以及误工费在交强险下的赔偿标准,那么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设置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能够在误工费时,能有所赔偿,同时也为了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那么具体,应该怎么赔偿呢?想要了解到关于交强险误工费的问题,我们先需要了解交强险责任限额概念。其实这在交强险的概念中有所体现,对于受害人而言,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都会受到补偿,这也是责任限额的概念。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的最初设立就是从交通...


·一、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二、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是近年来法院审判最多的案件类型,在交通事故这种案子,一般会成为两种案件类型,一种涉及民事,一种涉及刑事。其中,交通事故对方逃逸这种情形可能涉及刑事方面。那么,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交通事故对方逃逸的处理 (一)对方逃逸后的处理步骤 1、拨打110 说明事故地点,并尽可能的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等特征,说明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注意保护现场,如有伤者可以请求 110 派医院救护车辆到...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没有住院如何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酒驾的行为也屡见不鲜,饮酒会导致驾驶人神志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酒驾的行为也屡见不鲜,饮酒会导致驾驶人神志不清从而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对双方两个家庭造成深刻的伤痛,因此我国法律出台醉驾实行政策,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减少酒驾的人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


·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抢救财产外,还要及时的将事故车辆拖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进而引发其他的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拖车费谁出如果是因为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需要拖车进行移动运输的话,此部分费用应该由本事故责任方来承担;如果是因为交警扣车调查而发生的拖车费用,原则上不属于事故直接损失部分,法律上不支持向责任方索赔,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二、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


·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 申请人需要对...


·一、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保全担保费用是根据保全额确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申...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支出而定,职工可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