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为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的范文供您参考,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也知道,在撰写合同时需要详细的浏览合同内容。并且还有了解票据质押的一些相应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撰写,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尽量早咨询律师,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在市场中,如果要进行一项交易活动,合同是必须的,它规范了交易的规则,明确了双方要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但合同签订有方式方法,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中的流程,如餐厅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细节,以确保自己利益不受损伤。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


·合同终止的条件
      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很多种类的合同。比如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就是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婚协议,这一类的.那么,合同终止它无外乎几种情况。首先就是合同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都已经履行完合同中双方所应承担的部分。这种情况下,那你们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自动解除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两个公司同为一个法人。也就是你自己公司和自己另外一个公司签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的终止,只需要你法人,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来自行解约即可。有一些商业上的合同,如果合同终止以后双方...


·瓷砖购销合同陶瓷购销合同
      瓷砖购销合同陶瓷购销合同 瓷砖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


·合同违约金的设置的目的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设置的目的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的设置目的是什么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格式有严格规定的固定格式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不常见到。与之相对应的是非要式合同,我们所见到的大部分合同都是非要式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来给您分析解答。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什么是非要是合同 非要是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或煤场;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购货方自行联系运输单位,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供货方地磅数为准;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由购货方检验人员根据煤质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