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一)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
  
  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
  
  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
  
  综上所述,不管在什么地方,房屋买卖都是要考虑很多的因素的,而对于继承的房屋来说还是有更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二手房的交易更是需要注意,难免会出现一些虚假交易情况的发生,当然交易当中也要合理合法的来进行。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二、具体情况1.首先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汽车运输业之车辆,因行车事故致人、客伤害、死亡或财物毁损、丧失,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医疗费用由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负责支付外,其赔偿金额之标准如左:1、死亡者,最高金额新台币二百五十万元。2、重伤者,最高金额新台币一百四十万元。3、非重伤者,最高金额新台币四十万元。3、财物毁损、丧失之赔偿金额由双方协议定之。汽车运输业已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者,其理赔金额视为前项赔偿金额之一...


·认缴注册资本交不交印花税?
      认缴注册资本交不交印花税?不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因此,没有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二、认缴注册资本特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一、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二、处理违章需要注意的问题...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一般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代为收取停车费。并且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那么闯红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呢?如果作为车主的您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受到的处罚、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受害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这都是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了解的事情。 一、责任划分一般分四种情况 1、你全部责任,对方无责; 2、你主要责任,对方次责; 3、你同等责任,对方同等责任; 4、你无责任,对方全责。 当然,如果是多车事故,就更加复杂了,同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责任划...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想要起诉的却不知应该去哪里起诉?如果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想要起诉的却不知应该去哪里起诉?如果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是一个地方,就到这来的法院起诉,如果不是同一个地方可以比较赔偿标准后选择高的起诉。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作出责任认定,那要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理赔?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修改吗
      现代社会经济逐渐发达,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在这样的北京情况下队交通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因此交通事故也就频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联系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修改吗?下面来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钱
      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过错行为,确定该由谁承担责任,划分责任等级,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钱呢,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


·一、二手房的交房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二手房的交房时间一般是多久二手房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现在大部分都是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