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缓刑在法理上不存在“争取”的说法,必须严格按照案件情况以上述适用条件来决定,但如果是存在可缓可不缓的临近点,有些工作就需要做了。
  
  罚金既是一种财产刑又是一种附加刑,而缓刑是一种主要的刑罚手段,对于缓刑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并非罪犯自己愿意交罚金的话就可以争取到缓刑了,缓刑只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这部分罪犯,也并不是在缓刑判决才适用于罚金。
  
  罚金是刑事处罚的附加刑。醉驾不管情节严重还是不严重,都会吊销驾驶证的,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并且规定五年之内不可以考取驾驶证,给自己会带来很多麻烦。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一般情况下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证券的交易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一种投资以及金钱交易往来的方式之一,证券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赚取较多的钱财,但是存在的风险也是比较高的,需要的金额也比较巨大,所以关于证券交易的一些实施细则您可以了解一下,接下来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主张: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主张:1、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负责处理。2、对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提出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若有证据证明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对其提出回避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首先是社保包含哪些内容,社保一般公司帮忙交的大多是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下面是单位跟个人缴纳社保的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当...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开车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车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车主要赶快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以便后期的理赔。那你知道车辆定损时车主应注意什么吗?我们在下文讲解了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失部位的维修方式。首先必须告诉您的是保险公司对于损失部位的定损原则。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进行修复使用,且修复后不...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此时还要结合各自对事故承担的责任,最终才能知道要赔偿多少。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形成了一种制度化...


·随着汽车的普及
      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随着频频发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事件也是很常见。那么今天就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工伤,我们如何获取理赔,理赔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这个问题中涉及到了工伤这种情况,我们先就工伤标准来简单陈述下: 符合工伤条件的具备以下几点: (一)上下班途中,由单位到家必经之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由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 (二)工作期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暴力、意外伤害; (三)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行为导致的伤...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驾车超载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二、车险不理赔的情况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


·车祸撞死人 对方全责 怎么处理
      车祸撞死人 对方全责 怎么处理一、车祸撞死人,对方全责,怎么处理车祸司机无责任的话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虽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也是由交强险赔偿的,所以司机无责任撞死人的时候要冷静处理,用交强险赔偿一定的赔偿责任。二、车祸死者全责该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