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更改模板的主要内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协议更改模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等相关法律。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归属;
  
  3、小孩抚养费;;
  
  4、小孩探视权;
  
  5、财产分割;
  
  6、其他约定;
  
  7、违约责任。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
  
  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着哪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______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______时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
  
  离婚协议变更的模板需要自己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咨询,毕竟涉及的环节处置会有不少的分歧,一旦自己的权益保障丧失法律上的合理性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因此,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需要注意相关细节,这样问题的解决就会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未登记不是法律所说的夫妻,自然就不需要离婚或者写离婚协议书,法定夫妻离婚写离婚协议书则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情况信息,然后双方各自表示愿意离婚结束关系,最后对于财产或者孩子的问题进行合理的约定等内容并签字就可以。写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2、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


·妻子怀孕后监护人是丈夫吗
      妻子怀孕后监护人是丈夫吗?妻子怀孕后监护人也不是丈夫,如果妻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法律上规定的被监护人的范围只能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法律上对监护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离婚官司,一般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肯定要收取费用,那这个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各地收费标准不同,实际收费可能在几百元直至数万元不等,这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有直接关系;2、如果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则...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离婚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通常都会因为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一致,那么离婚一方打孩子抚养费怎么打?其实抚养费应该按照当时法院判决的结果正常支付,数额都是根据离婚时双方每个人的月收入来确定抚养费的。 离婚一方打孩子抚养费怎么打? 1、一般情况下是以离婚当时的月工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奖金在工资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奖金又不固定,就不算是“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可通过协商来进行财产分割,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分割 规定 家庭共同财产婚姻法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 (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 (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学,缺乏监督。 (五)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哪些? (一)完善、修改国家赔偿法。 (二)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建立赔偿案件储备金制度。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


·离婚律师费怎么给,如何支付离婚律师费用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尤其是诉讼离婚,最好聘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但是不是进行离婚诉讼就必须要聘请律师呢?而离婚律师费又该如何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律师费是多少 为实现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公平合理,律师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擅自违反规定的,委托人有权向律师协会提出投诉。 1、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离婚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吗?夫妻在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通常就会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孩子是需要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