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是需要写的;
  
  1、是委托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实际上大部分的民事行为是可以由他人代理的,证明代理权限的文件就是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总则》第165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上对于代理行为也有相关的限制与规范,例如对于最常见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就有相关限制,一般必须是被代理人的亲属或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代理单位出庭的,应该是单位的员工,并要提出相关的证明身份的文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关于代理人出庭应该提供证明文件的具体内容,法律是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4、委托书的格式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都有区别,这是常见的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5、不同的委托事项,委托书不尽相同,例如法院对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有推荐格式,外交部门对涉及事项的委托也有相关推荐格式,具体内容,可与相关部门沟通。例如在法院的相关使馆的网站就可以查询到有关委托书的格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授权委托书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要和律师签订好这份委托书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辩护,这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双方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只有拥有权利律师才会进行辩护,从而让自己有胜诉的可能性。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发生后除了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会带来财产损失,针对这部分的索赔,受害人的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顺带将民事赔偿问题解决掉。按照规定,提出诉讼的方式应该是书面形式,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不管《解释》明确规定是适用修正前刑法,还是规定适用修正后刑法,其实都从处理结果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来进行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犯罪分子贩毒开庭要注意什么?
      犯罪分子贩毒开庭要注意什么?开庭时,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实事求是发表、反驳意见,举证质证。1、要带身份证!安检室要刷身份证,到了法庭也要再次核对,没有身份证,说不定连安检门都过不了。2、要带开庭传票!有些法院安检时要检查,上面也有开庭的时间和地址安排。3、诉讼材料、笔、纸!开庭过程做好记录工作,以便针对对方的论点进行反驳,好记性不如烂笔头。4、带手机。记住法官的电话,在传票上。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找他。二、开庭的步骤首先,由...


·喝酒失手把老婆打死怎么判刑
      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醉酒后故意杀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杀人而故意醉酒壮胆,此种杀人如果没有其他从轻处罚情节,有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二是,本没有杀人的想法,因为喝醉酒而控制力减弱激情杀人的,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积极辩护,争取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幅度内获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采用破坏公共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交通设施)的手段盗窃,以及采用毁坏财物的手段盗窃,同时触犯数罪的,择一重罪处断(想象竞合)。[对比:盗窃此财物,毁坏彼财物的,数罪并罚。盗窃财物之后毁坏所盗窃财物的,按盗窃罪定罪(毁坏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构成各罪;同时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构成...


·辱骂他人致使对方自杀构成犯罪吗
      辱骂他人致使对方自杀构成犯罪吗骂人者没有直接杀人,因此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骂人者在言辞上的谩骂,当众恶意地羞辱他们,构成侮辱罪。通常情况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死亡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的情节考虑。因此,骂人者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只在认定构成侮辱罪时,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需要注...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


·行贿微信红包快递会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微信红包快递会构成犯罪吗?是否构成行贿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确定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就属于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


·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


·法律规定数罪并罚指什么
      数罪并罚指什么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数罪并罚原则所谓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