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抗辩权的类型有什么
  
  
  抗辩权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每一种抗辩权都有他自己适用的范围以及限定条件,如果使用不当就是滥用权力应当加以限制。那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及法定条件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已有
  
  
  明确规定。这是依据诚信原则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明确限制。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法律赋予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保护先为履行义务一方的债权,如因相对方提出担保措施而使债权得到了保障,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就不存在,此时应当恢复已中止的债务履行。这种法定附随义务也是对不安抗辩权的一种限制。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的抗辩权还是有很多种的,不同种类应当适应不同的范围,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使用自己的抗辩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抗辩权也是由行使的条件的,这也是为了限制各种抗辩权的形式,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 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按中标后第三方签约客户购买的甲方产品价值总额的 进行支付,在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的义务: ...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十分近似,它们均是一方当事人接受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实施相应的民事行为,处理受托事务,因此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如《瑞士债务法》)将二者合并归一。但是,在事实上这两类合同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协议之一,大部分的交易活动都依赖于合同,有开始就有结束,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一、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


·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要赔钱吗?
      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要赔钱吗? 一、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要赔钱吗 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是不用赔偿的。但如果约定了服务期的,提前离职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


·合同违约责任连带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违约情况。其中,有一些违约情况较为复杂,比如这里讲到的合同违约的责任连带情况。那么,我们该如何来认定合同违约责任连带呢?下面我们来进行明确。 ? ?(一)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责任连带 ? ?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


·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要怎么做
      签订合同是交易稳定、有序进行的保障,并且双方就交易将合同写的越清楚越好,涉及的面越广越好,就比如:最好是将违约责任、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都约定一下。那么,在交易中,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要怎么做呢,又应该怎么去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要怎么做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一、违法解除合同能要到代通知金吗?
      一、违法解除合同能要到代通知金吗?违法解除合同的单位如果已经支付了经济赔偿金就不需要再支付代通知金了,也就是员工不能要到代通知金了。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一、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量刑数额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