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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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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3)10万元到20万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来计算费用。
  
  (4)20万元到50万元的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5%来收取费用。
  
  (5)50万元到1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来收取费用。
  
  (6)100万元到2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9%来收取费用。
  
  (7)200万元到5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8%来收取费用。
  
  (8)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7%来收取费用。
  
  (9)10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6%来收取费用。
  
  (10)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5%来收取费用。
  
  3、非财产案件的费用处理标准:
  
  (1)离婚案件,先缴纳50元到300元的手续费用,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分割的总财产小于等于20万元的,不用缴纳财产费用,超过20万元的需要缴纳超过20万元部分的0.5%。
  
  (2)侵害别人的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类似的侵犯人格的相关案件,侵犯者需要缴纳100元到500元。若是有触及到财产损坏的,若财产数额小于等于5万元的,不需要缴纳费用;5万元至10万元的,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费用的1%来缴纳费用;10万元到20万元的,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来缴纳费用。
  
  (3)其他的非财产案件只需要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如果当事人提出案件存在异议,或者是案件不成立的情况,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公证机关具有依法强制执行债务管理的相关权力,申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仲裁机构要求的赔偿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到500元。小于等于1万元的,每个案件缴纳50元;1万元到5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5%缴纳;50万元至5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1%缴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财产数额小于等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的,每个案件缴纳30元;1000元至10万元,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大于等于1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缴纳。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5000元。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
      附随义务与合同解除的关系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然对对方负有法定的附随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二、附随义务的内容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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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单付款 卖方即凭提单等有关单据向当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装船乒。当议付行寄来单据后,经银行审核无误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如经银行配合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法很多,例如:拒付货款;相符局部付款,不符局部拒付;货到检验合格后再付款;凭卖方或议付行出具担保付款,付款的同时提出保管索赔权。 2、投保 货物装船前,凡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应及时向中国人民平安公司料理...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算违约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的履来行期限以前,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了,那么对方就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自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百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度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必要批准、登记手续,始为生效。未经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无效变更。 一、合同变更应当注意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同于合同...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呢?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供您了解。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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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以,买卖不破租赁是根据当时的交易情况形成的一种状态,并不需要专门的去签订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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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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