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必要批准、登记手续,始为生效。未经批准、登记的,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协议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为无效变更。
   一、合同变更应当注意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同于合同解除
  2、注意合同变更后的担保问题
  合同变更时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在承担担保责任。
  3、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合同关系的存在
  原有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合同变更人首要条件,没有合同关系的存在,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问题。合同变更的时间,在合同成立以后至全责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均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是变更合同的唯一方式。但按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的、是法定的合同变更,不受合同法第77条和78条规定之约束。
  合同变更协议的形式,一般应当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如果原合同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则合同变更协议也应用书面形式。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在变更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变更,必须产生使合同的内容改变的效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同的变更。对合同的变更应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为准。从变更协议的内容即可看出合同内容是否改变,是否达到了合同变更的目的与效果。
  (四)合同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
  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违背法律。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履行批准手续或者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在达成合同变更协议后应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否则产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仅对变更部分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后,对经过变更的那一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这一部分内容失去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2、仅对未履行的部分合同内容发生效力
  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有效,不对合同已经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变更以前,一方因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因合同发生了变更而受有影响,但是合同的变更协议已经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处理的除外。
   以上就是对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的详细回答。任何合同的变更必须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否则就会构成合同的违约行为。另外,在合同中,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清晰准确,否则将视为未变更。当合同变更后,合同双方就应该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进行履行。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比较主流的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其根据就是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


·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常见的不动产其实主要就是房产,对于个人或公司合法所有的不动产,法律允许是可以进行抵押的。但同时需要签订一份不动产抵押合同,当然这个合同也是有无效的情形。那么实践中,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合同被认定无效的一般有四种情况:1、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抵押合同无效。2、主体不适合的无效抵押合同,如抵押人不...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


·合同法对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法对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有些情况则不是,例如: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三)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依法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一、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变更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依上述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您知道能够导致其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一、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双方签署合同后应该按照约定尽自己的义务,没有特殊情况发生,不得违约。可总有些人在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带来损失。那么像这种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
      监护人签订合同有效吗法定监护人替被监护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因为被监护人或者是未满十八岁,或者因病等因素。不具备或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的,那么监护人可替代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违反此规定的,法定监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