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三,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法律中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先是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例来执行的。对于取保候审的人是否被批捕,那么执法机关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涉案人员的案情,来对其进行处理。取保候审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处理,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措施,因此需要根据涉案人员实际的案情来判定。
  
  


·涉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若嫌疑人、被告人被相关机关以涉嫌构成诈骗罪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话,这种情况下,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而要是日后对嫌疑人作出了判刑,那构成诈骗罪的适用缓刑有什么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嫌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对犯罪分子来讲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那具体针对到寻衅滋事罪,究竟我国法律中对寻衅滋事罪能否判缓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可以申请的,因为不论是对于任何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他进行判罪量刑之后,是需要到相关的机关来进行一个执行的,比如说有期徒刑的话,是需要到监狱服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自己身体发生重大疾病是可以申请的。二、申请取保候审后的程序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对于取保候审是什么,您应该都知道吧。对于要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来说,了解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很多人却不知道。我们为您准备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如果是人保就是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保证人的身份证承诺书。如果是钱保,就需要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钱。如有被害人谅解书、赔偿协议或家庭困难、疾病等相关材料亦可同时提交。二、取保候审多长时间批复1、申请取保候审批复时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


·在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批捕之后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


·批捕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一般而言,采取逮捕之后,是不可以转为取保候审的,除非有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其中,就一般性而言,两者最大的不同是有没有可能再危害社会的可能。当然,这个标准是比较主观性的,在实务中,法律职业者还需要通过其他...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 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 在我国,如果被刑事拘留后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暂时解除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不批捕取保候审是不需要办理的,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让检察院批捕的,此时主体会被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疗等的理由,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被判处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在判处刑罚后,民事主体在确定自己满足被判处其他非实体刑的条件时,可以委托律师提出判处缓刑,或者是取保候审的请求,但有些民事主体希望同时适用取保候审和缓刑,那么,根据规定,被判处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


·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吗
      现在随着我国国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更加深透,醉驾的严重性也被更多人所了解,即使只是饮酒驾驶也是违法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很多案件上都会采取这样取保候审的做法,那要是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涉嫌诈骗罪取保候审申请可以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当事人才会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审判阶段的话,则一般称之为被告人。很多时候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不过同时符合条件也是允许取保候审的。那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