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在做房地产抵押交易时,须在拥有者在签署抵押合同中要小于三十天,在房地产的登记地的有关部门,如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记录,并且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所需材料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在房地产拥有者办理房地产抵押有关登记时,办理抵押的权利人应该带齐以下法律文件:
  
  第一个,在营业期间必备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第二个,房地产所属者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的开具的证明书;
  
  第三个,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必须应还有法人的代表或当事人给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说明文件;
  
  第四个,对房屋抵押者的借款的合同(或者主要的合同);
  
  第五个,双方应该出于抵押的相关合同;
  
  第六个,房地产所属者的抵押物的相关部门给予的产权证明(其中主要的包括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给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等;
  
  第七个,在特殊情况下,要是被抵押物不是个人拥有的,而是隶属于合资的企业或有关的股份公司拥有其所有权,应该出示董事会的同意抵押的决议书以及相关的文件;
  
  第八个,若是之前抵押过,现在需要重复抵押,那么必须提供之前相关的抵押权人同意授权并且再次抵押的相关书面文件;
  
  第九点,若是需要抵押的房地产是两人或以上共有房产的抵押,那么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都同意的相关的书面文件;
  
  第十点,抵押人必须出示相关的声明并且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说明其有瑕疵;
  
  第十一点,必须具备其他的和抵押有关的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点,双方的手续必须要齐全,并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核对。
  
  
  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在有关部门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的申请表;
  
  其次,房地产抵押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部门的《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向上级提交有关的材料以及资料;
  
  相关部门会在一到两天内做好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在复审人员按要求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登记材料后,必须要核对电子数据并且签署相关部门的复审意见。 要是没有符合条件的话,应给予说明,并且退回处理, 要告诉双方必须一次性补交所有相关的资料。要是没有符合相关的规定,应当给予不予登记的说明、并且要暂缓登记决定,然后在七天内通知有关的申请人。
  
  


·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的物品吗?
      在我们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经常房屋内是会有一下附属物品的,包括床、橱子等生活必需品,这些物品,房东一般会供您免费使用。那么,如果我们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物品吗?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这些问题一直困扰了很多人。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介绍。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


·合租房一个人要走押金怎么办
      合租房一个人要走押金怎么办?应该由合租人自己协商,如果押金是均摊的,拿走各自的押金份额即可。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的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一、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在房屋被征收拆迁时,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被明确规定为: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证。那么是否可以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夫妻的某一方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解答。 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离婚纠纷解决三个问题,解除婚姻关系、未成...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


·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一、离婚后房子负债应该让谁偿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


·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立新村同心村;关沮镇合心村、白水村、清河村、西湖渔场。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000元/亩;林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关沮镇岳桥村、关沮村、凤凰村、江河村、荆州渔场、田湖渔场;联合乡军刘台村、天...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东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房东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 1、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及物业交割等方面。 怎么房屋买卖 第一步、实地考察 这一步的工作可以看作是您签约前的序曲,因此特别重要。实地考察包括:买房目标、资料收集、实地看房三个过程。 一、您心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