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孩子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学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教育法》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父母应负担的子女教育费仅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一般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子女上大专及本科院校的费用很高,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法律将尚在校就读的学历限定在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以此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上大专及本科院校的费用不是必须由父母支付的,是否支付完全取决于父母的意愿。即便是子女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需要支付的也是一般的教育费用。如果一方擅自让子女上学费昂贵的一些“贵族学校”、重点学校等,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昂贵的学费或所谓的“择校费”等,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这些费用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需要说明的是,父母不支付高中以上学历的费用和其它非一般的教育费不是绝对的,关键是要看父母的态度,只要父母愿意支付,法律将不作干涉。子女抚养费一般给付至18周岁时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此规定与法定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相对应。目前,我国离婚案件中因为子女抚养费而产生的纠纷所占比例居高,通常我们所说的抚养费不仅仅是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当然还包括教育费即学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应该对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方式、日期等进行明确约定,即使子女无法与自己生活在一起,也应当按时支付其抚养费。
  
  
  


·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即可签订离婚协议至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否则就要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经济条件相对困难、且缺乏法律和文化知识的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起草离婚协议时需要法律援助,那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法律援助中心会怎么写呢? 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口...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一、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有财产或约定分别所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离婚协议在民政局不可以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


·丧失生育能力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在财产方面争夺激烈之外,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异常紧张的。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以自己丧失生育能力为理由,想要优先获得抚养权。那么这样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考虑。但是,有个限制条件是子女为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各种情形的归属安排如...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


·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收集?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现提供如下的几点以供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要是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如果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那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那此时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要求涨抚养费怎么申请?
      要求涨抚养费怎么申请?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你是法定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 主张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
      夫妻离异一方隐秘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哪些?1、调查银行存款。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防范良心不安,也不利于共同生活,家庭团结。)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应当同时申请法院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以便清查帐号下全部存款取款,来往明细,并可作呈堂证供。2、调查股票。一是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委托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