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有财产或约定分别所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在单位获得的奖金和正常的工资。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补贴等也应包括在内。(二)通过生产或者经营,最后所获得的收益,此时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多应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三)知识产权是一种看不见的权利,但它属于财产权之一,比如发明一个专利,那么由此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建议您去专利局可以咨询清楚。(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从死亡那天开始继承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他人财产,只要被继承人、赠与人没有特别指明死后的财产和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全部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例如买菜等处分权比较小的部分,这样夫妻一方可以单独决定。2、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善意取得的,同时给付了对价款项,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而不是说以夫妻共同名义或者是经授权后用一方的财产购买。(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这些都是对于个人的一种补贴,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借口,变成共同财产分析上文后我们知道实践中哪些常见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也知道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


·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父母自然就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纠纷的案例,究其原因,是因为当事人对与抚养权相关的法律不熟悉导致的。那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归谁?我们通过这个问题一起加深一下对抚养权的了解吧。一、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归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子女的抚养权自然而然归属于母亲。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需要亲自出庭。但是,由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原则上对于离婚诉讼,法院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出庭。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


·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一、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是可以认定为强奸的。 但一般“婚内强奸”行为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 第二,夫妻生活中,确有一方在对方...


·一、离婚抚养费过高上海可以降低吗?
      一、离婚抚养费过高上海可以降低吗?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一是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意合;二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需要注意,不要以口头形式进行修改,必须要有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夫妻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是规定了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才能顺利的离婚,拿到离婚证。那您知道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


·离婚协议一方没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有关于离婚所引起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老百姓而言,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显得十分的重要。那么,离婚协议一方没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 对于法院开庭的次数和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咨询办理案件的法官。但案件审结期限参考如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


·一、继子女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继子女可以分割财产吗? 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


·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小孩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只要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判决。那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该如何来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争夺小孩的抚养权该如何做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一、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不管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二、分居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