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事业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和劳动者需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双方就要面对一个问题,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我们告诉您,除了是劳动者有过错,都会有经济补偿。我们下面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事业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两种情形:
  1、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事业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事业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事业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事业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三,劳动者与事业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事业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综上内容,就是对“事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以及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两个问题的回答。事业合同到期,非属于劳动者的原因,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法律帮助的话,请您登陆网站获得帮助。
  
  
  


·店面租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多少?
       许多人选择开店创业赚钱的前期都是需要租赁别人所有的店面作为其经常性经营的场地,但是既然是租赁的肯定是有到期的时候,而此时因为房东的原因不愿意续租的肯定会对租客造成损失,但是即使有损失合同到期也是没有任何的赔偿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店面租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多少?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及时退让所租赁的房屋,原则上是没有赔偿或补偿的。 相关知识: 店面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怎么写 一...


·签订虚假合同法律责任是什么?
      签订虚假民法典律责任是什么?签订虚假民法典律责任涉及到合同诈骗罪,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4、双方当事人均未在...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一、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的订立其实包括了要约、承诺等环节,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之后,只能意味着此时合同成立,其实并不一定就是生效的,这点还请您注意。当然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1.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的方式有三...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在大城市打工的外地人,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管是通过中介,还是和房东直接接触,都需要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租客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其中对出租方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范围及违约金等要做出明确规定,那么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我们为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
      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吗?装修合同两年诉讼期过了还能起诉,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合同纠纷处理如下:1、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2、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


·旅游合同纠纷组织者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旅游合同纠纷组织者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旅游合同纠纷案例情况 2007年6月,西安“玩×”户外俱乐部的王某、曹某等人共同制定路线,在西安多家网站发帖公布户外旅游线路。时间:2007年6月29日至7月1日。路线:西安-太白县-黄×-都督门-老县城-厚畛子。活动费用每人130元。市民李女士、王先生在得知消息后与被告取得联系。2007年6月29日,他们如约在陕西省×体育场登上了被告组织的旅游车,并各自交纳了130元的旅游费用。7月1日,由于...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 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做为进出口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 二、国际贸易合同主要分类: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